资源共享 法学名家谈法律学习方法(转自程啸老师的博客) 工大人 — 11/29/2011 — 怎样学习法律 ——从法律的性质谈起 梁慧星 一、法律的社会性 (一)法律以人类社会生活、社会现象、社会关系为规范对象。如刑法,规范对犯罪行为的制裁;民法规范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身份关系;经济法规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调控和管理;行政法规范国家行政权的运行、控制。简而言之,法律是社会生活规范,使法律具有社会性。法律的社会性,也就决定了研究法律的科学,即法律学、法学,也具有社会性,并因此属于社会科学。此对于法律学习,关系甚大 分享到×用微信扫描并分享 标记 梁慧星法学名家法律学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