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现公布我校2011年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初试分数线要求,达到初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一、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初试分数线要求

考生须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①考生GCT成绩大于等于164分,并且英语成绩大于等于30分,且专业课成绩大于等于90分。

②考生GCT总分大于等于202分,专业课成绩大于等于90分,不设英语成绩分数线。

二、初试成绩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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