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离开原来的公司十年后,还时常梦见被过去的老板追杀。如今,她做了老板,有了“追杀”他人的资本,回首来时路,她说前上司绝对不是穿Prada的恶魔,甚或在其他人眼里是还是穿Chanel的淑媛,自己那段噩梦似的经历实在是因为初入职场,缺乏底线,长得就像砧板上的黄瓜——欠拍。

爱默生总结美国才华横溢而又行事不端的大律师韦伯斯特一生信奉的三不原则为:绝不偿还任何可能逃过的债务,绝不做任何可以拖到明天的事情,绝不做任何能找到另人替自己做的事情。“正是这些让他走向了成功。不过,他对自己的亲人可完全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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