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4〕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是改革创新年、项目推进年、优化服务年。突出“三个年”主题,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对全面推进政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尽快排出重点工作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狠抓进度,全力推进,扎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通力协作,多措并举,确保2014年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
  责任分解中的责任单位,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或汇总单位。各牵头单位和汇总单位分别于2014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和2015年1月2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市政府督查室要认真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市政府对各单位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和考核。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4日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张鸿铭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责任单位: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规范决策程序,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
  3.坚持政府重大决策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深化政府与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协商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大众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4.继续实施优质教育、全民健康等“十大民生工程”,完成投资76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食安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城投集团
  5.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宜居宜业,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实现与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四规合一”。科学划定主城区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合理控制主城区人口规模,加快城市建设重心向副城、组团转移。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编委办,各区、县(市)政府
  6.坚持拥江发展,加快城市东扩步伐。继续加快“三副六组团”建设。加快县城建设。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办(市统筹办)、市交通运输局
  7.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保障,建立和完善可持续的城乡一体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二、杨戌标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8.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力争全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5000亿元,其中民间投资突破2700亿元,基础设施投资955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
  9.全面开展市、区(县、市)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整合和改革。组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各区、县(市)政府
  10.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充分发挥区、县(市)作用。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市审管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进一步理顺萧山、余杭两区融入主城区的体制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研究室、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
  12.完善市区两级财政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3.加快之江文化大平台建设。
  (1)浙江音乐学院项目。
  责任单位:浙江音乐学院(筹)建设指挥部、西湖区政府(杭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
  (2)浙江图书馆新馆等项目。
  责任单位:西湖区政府(杭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14.改革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经营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企创新能力和发展活力。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科委、市金融办
  15.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编委办
  16.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7.强化市场取向,制定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方案并开展试点,深化能源供应机制改革,开展区域用能权交易试点。完善用电、用气、用水差别化、阶梯式价格调节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研究室、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城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物价局、市城投集团、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18.发展私募金融、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加快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打造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委
  19.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20.办好2014“创新中国”总决赛。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杭州文广集团
  21.聚焦十大产业,力争十大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GDP增幅3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48.5%。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十大办)
  22.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积极培育高端生产性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局)
  23.深化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试点。加大生态补偿、政府采购绿色环保产品的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建委,各区、县(市)政府
  24.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投集团、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
  2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农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城投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26.推进产业向县(市)梯度转移,增强县城、中心镇产业承接能力和人口承载能力。加大社会资本参与中心镇建设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办(市统筹办)、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
  27.加快推进杭黄铁路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市铁投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
  28.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综治办、市民政局
  29.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综合式执法,共建共享“平安杭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平安办、市综治办,各区、县(市)政府
  30.健全社会普法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市)政府
  31.发扬“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有效化解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医疗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处置。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信访局
  32.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办、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
  33.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稳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
  34.全面实施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责任单位: 市维稳办、市发改委、市信访局
  35.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36.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37.完善政府及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
  责任单位:市新闻办,各区、县(市)政府
  38.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抓好“四风”问题整改,严肃整治景区公园会所中的歪风。进一步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和文件,规范公务接待,严控创建达标检查评比和节庆论坛等活动,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0%,全部用于治水。
  责任单位: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39.加强审计监督。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40.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41.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林水局、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局,各区、县(市)政府
  42.切实做好国防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杭州警备区、市发改委
  43.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工作。
  责任单位:市国安局
  三、张建庭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44.推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宽进严管”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45.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
  46.推进旅游全域化,促进旅游与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健康养老、信息服务等业态融合发展,继续发展十大特色潜力行业。发展“三江两岸”黄金旅游。
  责任单位:市旅委、市西博办、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体育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农办,五县(市)政府
  47.加快西博会市场化转型。
  责任单位:市西博办
  48.推进国际化生活社区和商业街区建设,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旅委、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贸易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外经贸局、市民政局、市台办、市外办、市侨办、市侨联、市贸促会,各区、县(市)政府
  49.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城市特色风貌区保护,加大对古树和古建筑保护力度。传承历史文脉,实施西湖综保工程等。
  责任单位:市园文局、市住保房管局、市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
  50.继续推进运河申遗。
  责任单位:市运河综保委、市园文局
  51.继续推进良渚文化遗址申遗。
  责任单位:余杭区政府、市园文局
  四、戚哮虎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52.积极推进市域行政区划调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53.深化水资源配置改革,开展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和水权制度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54.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农办,各区、县(市)政府
  55.完成粮食种植233万亩。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新建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快建设“六个百万”城市保供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年直供销量达20万吨。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各区、县(市)政府
  56.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6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各区、县(市)政府
  57.改建、续建、新建三堡南排、钱江水利枢纽等防洪排涝工程。加固海塘建设,提高防洪(潮)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实施东苕溪防洪加固工程。除险加固小型水库27座和万方以上山塘159座。推进湘湖、三白潭等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启用闲林水库,开工建设千岛湖配水工程。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城投集团,萧山区、余杭区、五县(市)政府
  58.实施现代农业“十大工程”,大力发展规模农业、高效生态农业、都市农业和设施农业。鼓励发展家庭农场、涉农网商、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生态旅游。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气象局、市旅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59.切实做好双拥优抚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0.深化“春风行动”,做好低收入和生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61.深化农村河道清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强农村秸秆再利用。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面源污染治理,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农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林水局、市建委
  62.鼓励发展农村商业。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市贸易局、市供销社,各区、县(市)政府
  63.继续实施西溪综保工程。
  责任单位:余杭区、西湖区政府,市园文局
  64.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深入实施科技、现代服务业、文创、旅游、交通和人才“六大西进行动”,深入实施“双千工程”、“大企业大集团服务中心镇建设”活动,继续开展中心村、精品村、风情小镇、精品线路和精品区块建设,保护好文化遗存。深化“联乡结村”,持续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改善山区农民饮用水条件。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文创办、市旅委、市林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才办、市园文局,各区、县(市)政府
  65.加快形成“9064”养老服务格局,提高社会办机构养老比重,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平安网格”创建活动,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五、徐文光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66.建立企业梯次培育制度,启动新一轮大企业培育五年行动计划。加大对大企业大集团、成长型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重视本地自主知识产权首台(套)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
  67.建立亩产贡献、能耗、排污倒逼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淘汰水泥、造纸、化工、印染、铸造等高能耗企业130家,腾出用能指标20万吨标煤。完善落后产能淘汰以奖代补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统计局,各区、县(市)政府
  68.提高创新能力,全面落实“科技创新30条”,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到3%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市政府研究室
  69.整合优化创新平台,发挥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的创新引领作用,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杭州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平台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委,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未来科技城管委会、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0.深化与浙大、中国美院的战略合作,开展与中国工程院、北大合作,促进企业与在杭高校协同创新和产学研平台建设。健全公共创新三级服务体系,促进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杭州师范大学
  7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工商局
  72.实施“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统计局
  73.推广“创新服务券”。深化雏鹰计划、青蓝计划、蒲公英计划。
  责任单位:市科委
  74.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
  75.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和信息消费。全面深化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战略合作,积极培育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业态。加快“智慧杭州”建设。实施“三网融合”,加快建设宽带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高速公路。加强大数据应用,以“智慧民生”、“智慧政务”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扩大市民卡应用面,促进智慧产业和智慧服务发展。打造高技术产业基地,积极推动先进装备制造、3D打印、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举办中国电子商务博览会,加快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促进电子商务和快递服务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贸易局(市粮食局)、市西博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杭州移动公司、杭州联通公司、华数公司、杭州电信公司、市金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76.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产品、品牌、组织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和产业集聚转型力度,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深入实施“四换三名”工程。实施“机器换人”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技改项目450个,投入资金450亿元,认定示范应用企业20家。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
  77.加大工业项目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工业技改“双百工程”,推进长安福特、东风裕隆、中科新松、杭汽轮重工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工业投资1000亿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有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78.加快能源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建委,各区、县(市)政府
  79.加强供电设施安全运行监管。
  责任单位: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委、市规划局、市建委
  80.加快实施治水三年行动计划。在治污水方面,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责任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水局、市城管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运河综保委、市建委、市城投集团、市农办、市农业局
  81.强化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萧山区、富阳市、桐庐县政府,杭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
  82.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实施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坚持区域综合防治与强化属地治理并重,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努力减少雾霾污染影响。加快无燃煤区由主城区向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推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市城管委,各区、县(市)政府
  83.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管理,淘汰黄标车2万辆,严格限行黄标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警局
  84.实行单位产出能源消耗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管理,开展单位能耗增加值贡献率排序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各区、县(市)政府
  85.继续开展对主城区重点燃煤企业改造,加大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推进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启动“智慧能源”建设,加强“万吨千家”企业(单位)节能监督。推进重点节能工程,扩大节能产品应用。加大脱硝工程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86.落实建设项目排污权总量控制、总量准入和削减替代制度,建立三级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实施企业初始排污权分配和有偿使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
  87.加快推进半山、北大桥地区污染企业“清零行动”。加大印染、制革、造纸和化工行业整治力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有关区、县(市)政府
  88.建立公安环保执法队伍,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违法排放者付出惨痛的代价。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编委办,各区、县(市)政府
  89.实施“美丽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市。严格控制“六条生态带”,推进“五区一园”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市(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加大“三江两岸”生态景观整治力度。支持淳安县建设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打造“美丽杭州”建设实验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办、市规划局、市园文局、市林水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90.深入开展“四边三化”行动,建设绿色廊道。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园文局、市林水局、市交通运输局
  91.加大对老字号的保护力度。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贸易&#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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