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得看女性君主的配偶是来自普通婚姻,还是入赘。前者是随父姓,后者是随母姓。如果我们将讨论范围仅限定于王室,而不是更广泛的贵族阶级,那么在欧洲历史上据我所知似乎都是随父姓,唯一的特例可能是如今的英国王室,伊丽莎白二世与丈夫菲利普亲王的后裔究竟属于蒙巴顿王朝,还是蒙巴顿 – 温莎王朝,在两可之间,尚未揭晓。

欧洲的继承制度可以简单划为两种:剥夺女性继承王位资格的萨利克法与承认女性继承权的非萨里克法,前者以法国为代表,后者以英国为代表,英法百年战争起因之一便是两国就法国卡佩王室直系绝嗣后,女性及其后裔是否拥有继承权产生了争执。

但就算在承认女性有继承权的国家,女性的继承权一般要远远后于他的兄弟,只有当嫡亲兄弟都去世,或者没有嫡亲兄弟时,女性才能继承王位,并且在起初一直伴随争议存在,经常因此爆发王位继承战争。比如英国诺曼底王朝的亨利二世在儿子溺死后,决意立女儿玛蒂尔达为王,却招来了贵族的反对。1135 年,亨利一世薨,王位被布洛涅的斯蒂芬取得,引发了内战。直到都铎王朝,女性有权成为国王才成为定制。在非萨利克法国家如此,更遑论萨利克法国家,十八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地利大公查理六世没有儿子,他想将王位传给女儿特蕾莎公主,但引起了德意志王公的反对,在他物故后爆发了著名的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

(女性有平等继承权的国家,如今有斯堪的纳维亚三国和比利时,英国在 2011 年启动了修改王位继承法的程序,打算承认女性也拥有平等继承权。)

虽然女性的继承权往往靠后,但是当国王没有合法的男性后裔时,往往会选择让自己的血脉来继承王位,这也合乎人情。然而女王虽然尊贵,但故往与之婚配的男性地位同样般配,没有入赘的道理,所以他们的子嗣都冠以夫姓。以英国为栗,维多利亚女王乃汉诺威王朝的后裔,而他丈夫则出自德国萨克森 – 科堡 – 哥达王室,因此在女王驾崩后,爱德华七世继位,英国进入萨克森 – 科堡 – 哥达王朝,后来在一战时期,由于王室的姓氏乃是典型的德国名,对团结英国民众不利,于是在位的乔治五世于 1917 年将英国王室名和王室父系子裔私人姓氏,改为温莎。

不过其实有两种选择,可以避免王室变姓,一是女王与她的家族亲戚结婚,这样王室后裔依然是同一个家族,不过这些都不是有意的,而是出于机缘巧合。典型的便是苏格兰斯图亚特王朝的玛丽女王,其第二次婚姻便是与表兄弟达恩利勋爵亨利·斯图亚特缔结,生下了继承人苏格兰的詹姆斯六世,在英格兰伊丽莎白一世宫车晏驾后,入继大统,成为英格兰的詹姆斯一世。

再比如葡萄牙布拉干萨王朝女王玛丽亚一世与她的叔叔佩德罗王子(登基后被称为葡萄牙国王佩德罗三世)缔结了婚姻,生下了儿子若昂六世。但他到底该叫玛丽亚妈妈呢还是姐姐呢~又比如卡斯蒂尔女王伊莎贝拉与阿拉贡国王费迪南德二世都是出自于古老的特拉斯塔玛拉王朝,因此他们的结合生下的后裔依旧是姓特拉斯塔玛拉,不过他们的儿子夭折后,王位落在嫁给奥地利王室美男子菲利普的疯女胡安娜身上,在胡安娜宫车晚归后,哈布斯堡家族的查理入继西班牙大统。

还有一种严格说来不算,由于某些王室家族历史悠久,名声显赫,因此女王她们的后裔会选择在父亲的姓氏前加上母亲的姓氏,该王朝也会被视为母亲王朝的自然延续,比如奥地利的特蕾莎女王在嫁给洛林家族的弗朗茨,因为哈布斯堡是欧洲最尊贵的家族,所以他们的后裔的姓氏被特意命名为哈布斯堡 – 洛林,神圣罗马帝国进入哈布斯堡 – 洛林王朝,但人们一般都是统称为哈布斯堡王朝。

荷兰王室也是典型,因为奥兰治 – 拿骚家族在历史上非常显赫,所以因母系血统而入继荷兰王位的国王,都会在父姓前标上奥兰治 – 拿骚。自尼德兰王国成立后,荷兰分别经历了奥兰治 – 拿骚王朝、奥兰治 – 拿骚 – 梅克伦堡王朝、奥兰治 – 拿骚 – 利珀王朝和现在的奥兰治 – 拿骚 – 阿姆斯贝格王朝。

再比如俄罗斯的彼得三世,他是彼得大帝的外孙,按照父系却是来自德国荷尔施泰因 – 戈托普家族,由于日后俄国皇帝都是他的直系后裔,所以自他开始俄罗斯帝国罗曼诺夫王朝正式名称其实为罗曼诺夫 – 荷尔施泰因 – 戈托普王朝。但是一般来说,人们都是直接称为罗曼诺夫王朝。

但这两种其实都不多见,更多时候都是子随父姓,比如西班牙的波旁王室。波旁王室出自法兰西,三十年战争结束后根据合约未来的路易十四迎娶西班牙公主玛丽亚,在依据母系继承原则他们的后裔对西班牙有继承权。1700 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室的中魔者查理二世死后无嗣,法国波旁王室(母系)与奥地利哈布斯堡王室(父系)同时提出继承要求,由此引发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然而我们回顾历史,英法百年战争的起因之一却是法国抵制母系继承原则,历史的好玩之处,便在于此。(这栗子举的其实不太对,因为与女王没什么关系,波兰女王与立陶宛侯爵结合的波兰立陶宛联邦亚盖隆王朝其实比这更贴切。)

欧洲史上唯一的例外可能出自英国,自菲利普亲王与如今的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结婚后,将姓改为蒙巴顿,并打算他的后裔此后便是蒙巴顿王朝,然而当时的玛丽王太后反对,在玛丽太王太后去世后,伊丽莎白女王于 1960 年发布一道枢密院御令,宣布其后裔的姓氏将为蒙巴顿 – 温莎,王朝名号保持温莎。

此举令温莎王朝得以延续,但这样菲利普亲王则形同入赘了。不过女王死后究竟是蒙巴顿 – 温莎还是蒙巴顿王朝,其实都在两可之间,随时能推翻。

不过确实如评论里知友所言,姓对王室没有什么意义,大多时候王室不需要姓,除非用以标记某个王朝,是以本文将王朝名混同于姓,但解释起来又很麻烦,所以这里不予赘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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