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先表明态度,我个人是反对恋爱禁止的,不过我得说明虽然我饭AKB48,但我真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偶像饭,我其实对正统偶像的兴趣真的好低好低……整体来说我是个父心饭,我觉得年轻姑娘不早谈恋爱积累经验,感受下从纯洁的学生恋情到混合着各种社会利益因素的现实恋爱,等结婚的时候,难道不会有极高几率吃大亏么?作为总监督神推(虽然有人说我是DD吧),加入按她以前那说法,从来没谈过恋爱且,打算40岁再结婚,怎么看都会婚姻失败的感觉,作为饭我觉得完全无法接受。
当然,大部分偶像饭应该是有妄想情结的,从AKB48出名之前再到现在,种种事例证明这种情结十分之重,而且是偶像产业里很重要的一环。那么,恋爱禁止就变成一种行规了。这种行规不具备强制性,但是就是一种游戏规则。就好像现在国内网游99%都是道具收费,没人不让你时间收费,只是大家都知道现在这个规矩就是要用道具收费,不然很难活下去。但因为没有强制性,所以也还有很少数的时间收费游戏,那么在偶像这个行当里,自然也有能战胜恋爱禁止的,当然也因为逆潮流而动惨死的。
甭管给偶像有什么定义,比如 @Shimizumint 巨巨之前答的偶像定义,我都看跪了……但回到最直接的用户交互上,偶像就是给饭提供服务的。你的顾客对你有这样的要求,而且你满足了这样的要求你的顾客会十分开心的消费,甚至卖房卖车卖肾卖屁股,那这就是基本而且好用的职业要求了。你能做到,那么你就有这些顾客,你做不到那么就丢掉这些客户。就好像我当年做杂志的时候,凌晨两点还要假装女编辑在困得张不开眼的情况下,以“无比愉悦”的样子写读编往来向读者传递正能量的时候,是不是读者也在侵犯我的人权?我是可以选择不这样的,但这样读者也可以选择放弃你。这是没有强制性的,只是看你是不是想为你的客户放弃一些东西从而获得另一些东西。
这个事情虽然有人会说死宅都病态什么的,虽然看起来确实有点儿那个什么,其实我觉得根本没有那么多负面色彩。这就是一种市场需求,而且不违反任何法规和道德,满足一项需求总要放弃掉一些什么,你既然是要做这门生意,不遵守行规怎么行?除非你恰好实力超群还赶上行业发展变革期,这种事,一般好事都发生在别人和别人饭的偶像身上,没意义的。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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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日报】
你都看到这啦,快来点我嘛 Σ(▼□▼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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