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修改了题目,因为“华尔街并购之王”这一称谓我觉得对Paul Taubman并不恰当。
1)在我个人的定义里,Paul Taubman是super-star rainmaker,但“华尔街并购之王”这个称号,他自己也不敢承认吧。谈到并购之王,我个人的定义一定是“资金方”,而不是“交易撮合者”。所以我们甚至可以说Henry Kravis或者Steve Schwartzman的并购之王(虽然他们在金融食物链上,也并非顶端人物),而不是高盛或大摩的一个造雨者。
2)就算说到交易撮合者,谈到“王”,我们或许可以加封给上古时代的Gus Levy,近古时代的Felix Rohatyn以及偏现代一点的 Bruce Wasserstein。Paul Taubman绝对是华尔街上目前的一个superstar banker,但“称王”是要放到放到历史维度下去看的。至少目前为止,我能数出来跟Paul Taubman一个级别的至少还有Ken Moelis,Roger Altman,Frank Quattrone等等。(Frank Quattrone刚出狱的时候,也曾经有两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过几个几百亿美金的并购案,PK掉很多大行,排上过榜。)
3)作为中介,最重要的就是和客户之间的“信任”关系。这种“信任”跟国内的关系主导型还不太一样,更多的是能力方面。对于投资银行机构的角度,在M&A里其实起的最重要的作用是financing,而不是”advisor”。真正的智囊,还是个人,不管这个individual在机构还是以个人身份出现。
国内真正主导“码局”的人往往是操盘方本身,而国外因为客户本身这方面的能力较差,投行起的作用相对更大一些。
4)这种league table其实意义不大,因为它的统计口径是所有参与方都算上,在每个案子里,真正的主导方或者打酱油的,各自贡献多大,在这样的选美排名里是体现不出来的。
投行里面拿这种所谓的排名忽悠客户的故事已经成为经典桥段了:“我公司今年截至四月份,在全亚洲(除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外)三亿五千万美金以上并购项目中排名第一”【角标(小字体):并购项目不限于买方或卖方顾问,含参与并购债承销、股本金安排等】
你造为了这个排名第一有多不容易了吧…
5)至于Paul Taubman本人,他是一个擅长devise strategy的人,而且在机构方面影响力足够,所以安排financing的能力也有,作为一个deal-maker,绝对是明星级的。可惜在大机构里要往上升,除了业务能力,还得有政治能力,这方面他最后败下阵来,不得不隐退。但今年对他来讲,是一个sweet revenge…
不过现在Investment Banking业务在投行里的收入比重越来越小,像大摩这样机构的全球管理层现在交易员的比重越来越大,所以Taubman上不去也算正常。新闻标题里喜欢耸人听闻的写“Paul Taubman’s sweet 10m-revenge”,但说实话,一千万美金对交易部门算个鸟毛啊…
— 完 —
本文作者:余亦多
【知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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