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几天刚好在北京,参加专利复审委的专利无效程序。
趁周末,谈谈自己的观点。先给个提纲: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法院系统的功能设置
- 切身经历1(把第三方的专利无效)
- 切身经历2(专利被第三方无效)
- 各种判决/裁定/决定,与裁判者的价值观有很大关系
- 苹果团队在专利无效程序中,有不足之处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法院系统的功能设置
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审查专利申请,并对满足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
专利复审委,有权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进行无效(实际上,也有权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授予专利的案子进行复审)。
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北京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对专利复审委的决定进行判决或裁定。
从程序设置而言,苹果这个案子,当然可能赢。当然,也有可能输。
上面的知友们,也提供了数据,法院推翻专利复审委的决定的案例也是常见的。
二、切身经历1(把第三方的专利无效)
曾经有个案子,第三方向法院起诉,说客户的产品涉嫌侵犯他们的专利。
理所当然地,我们当然到专利复审委请求专利无效。(苹果目前也是这样做的)
这个专利,最终被我们完全无效掉了。这专利被完全无效,不是我们有关系;而是我们实实在在地找到了证据、理由来说服专利复审委,让专利复审委认为该件专利没有达到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专利的授予,需要满足很多条件。虽然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专利时,已经进了最大的努力。但是,客观上,每个审查员花在一件专利审查的时间总是有限的。因此,存在“漏审”的可能,例如,检索不够充分,从而找不到更关键的证据(现有技术/piror art)。
从程序设置而言,对方可以像苹果一样,继续走法院程序的。但是,对方认输了。
而苹果选择了继续走法院程序,显然苹果还不认输。——只要不认输,就有赢的可能。
三、切身经历2(专利被第三方无效)
这几天去帝都参加专利复审委的口审的案子,是客户的专利被第三方提无效(当然了,最初是因为客户起诉对方侵犯专利权)。
第三方提供了两个证据。我们认为,证据一是很致命的,证据二是很没有攻击性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是这样认为的)。
我们提供了两个反证一。根据口审庭的情况,我们认为反证一已经打掉了对方的证据一。但是,感觉专利复审委很有可能采用对方的证据二,这点让我们很意外。
我们目前在等专利复审委的决定。
如果复审委判我们赢,我们当然高兴。
如果复审委判我们输,我们也高兴。我们会继续走法院程序,并且有很大的信心(后面详谈原因)。
四、各种判决,与裁判者的价值观有很大关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
法律上,也在一定程度上容许、甚至鼓励这种价值观。例如,刑法规定犯了某个罪,就可以判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这个三至七年,就是容许法官发挥自己的裁量权(价值观)。
最可怕的是,裁判者被强加了政治价值观、民族价值观而做出了不应该做的判断;或者是裁判者自己希望推广自己的观点、树立自己的权威而做出了不够符合预期的判断。
上面我提到的案子中,证据二没有攻击性,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我们从业人员(甚至对方也是这样认为的)的观点;甚至,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也通过十大经典案例的方式,认可了这个观点。
但是,我感觉合议组组长有可能为了输了树立自己在这个方面的权威,而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做出判断。
因此,这是我觉得,如果真的被复审委判输了,我们有信心在法院系统赢的原因。
甚至,有时候,我们还希望先在专利复审委输了,然后在法院系统赢回来。
原因之一,对方的证据一是经过公证的网络证据,这种证据在专利无效领域之前都是所向披靡的(因为相对方很难找到反证),我们很可能是第一个找到反证的,且我们这个反证被采信的话,很有可能改变专利复审委、法院采信网络证据的标准(说实话,我觉得复审委、 法律之前对网络证据的采信标准不够严谨);
原因之二,我们认为最高院2011年经典案例的观点是符合我们预期的,我们希望通过案例来扩展这种观点(以及抑制专利复审委某些工作人员的观点)。
苹果坚定地走法院程序,也许背后有自己的理由与把握。
五、苹果团队在专利无效程序中,有不足之处
上次iPad商标,苹果团队在中国吃了大亏。实际上,当时,如果团队里面,有一个人对中国法律有基本的了解,就很有可能避免这个亏。
这次专利无效程序,从专利复审委的决定来看,这个团队对专利复审程序掌握得不够透。例如,有些比较有利的理由,因为程序问题而没有被专利复审委所考虑。
个人觉得,如果法院程序输了,苹果或者第三方重新提起这个专利的无效程序,是有可能赢的。
— 完 —
本文作者:Choicky ZHOU
【知乎日报】
你都看到这啦,快来点我嘛 Σ(▼□▼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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