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中国专利审查指南(http://www.sipo.gov.cn/zlsqzn/sczn2010.pdf 搜“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的规定,所有在通电情况下形成的界面(UI)作为图案都已被排除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之外。
以上的指南公布于2010年,当时国内的GUI设计还没现在这么热门,所以此规定的实际效果(不管本意如何)是阻止了像苹果这样的重视GUI体验的外企在国内获得此类专利。据我所知,苹果这几年曾经几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就GUI外观设计申请被驳回提起复审请求,均告无果。
如今国内的智能手机厂商和app开发公司已遍地开花,各方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是否要将GUI纳入专利保护客体及如何进行审查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上日程。
最新消息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刚刚公布的《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将一部分“图形用户界面设计”纳入外观设计保护客体,但“与人机交互无关或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仍被排除在外,所以即使按此意见稿,也并不是所有的软件界面设计都能够获得专利保护。但此举无疑意味着国知局已经打开了这扇大门。只要这个草案通过并公布施行(应该很快,因为是部门规章修改),以后就可以提交此类申请了。
更新一下,此修改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第68号)–国家知识产权 征求意见稿和最终稿并无明显差异。
补充说明:按照目前的规定,GUI必须和硬件产品结合才能作为外观设计提交至专利局,也就是说,不存在单独的GUI外观设计,只有“带有GUI的XXX(例如,手机、平板电脑、电脑等等)”外观设计。
— 完 —
本文作者:谢栒
【知乎日报】
你都看到这啦,快来点我嘛 Σ(▼□▼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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