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抱歉现在才来回答。
这里首先希望纠正题主补充说明里的一个问题:中国动漫品牌多数未形成完整产业链跟作品是否低龄没有关系,导致这种情况发生更大的原因在于整体产业链系统和消费环境不成熟。实际上,已经形成产业链的代表企业有奥飞和淘米(他们的主打市场就是低龄市场),正在形成产业链的动漫品牌,无论是从上游往下游,还是下游往上游都有不少,包括:熊出没、巴布豆、阿狸、秦时明月等。
回到问题上,其实无论是幻想小说还是其他类型的文学作品,要把品牌做大,最终都是要走产业链路线的。文学作品改编成游戏、动漫、影视作品在这里有两个重要作用:1. 扩大品牌知名度;2. 作品形象具象化。
实际上,青春文学作品,古装言情类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的做法,已经很普遍了,至于为什么大多数这些作品没有往授权、衍生产品开发这方面进行延伸,主要的问题在于,目前的大环境下,这类工作投入大,收益相对电视剧广告收入、电影票房收入来说少得多,很多公司不看重这部分业务。而幻想小说在国内产业链形成较慢的主要原因在于影视改编难度大,改编成本高。这方面的介绍,题主可以先看看 @电子骑士 关于《三体》改编电影的可能性的讨论。但是,随着国内影视制作的整体水平提高,这样的跨界合作会越来越多。
文学作品改编影视作品对IP的知名度拉动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比较知名的例子如《步步惊心》,《甄嬛传》,《失恋33天》和《致青春》。诚然,这些网络文学作品在改编前已经是非常成功的作品了,但他们的知名度是局限在粉丝和网络文学的圈子里的。而通过影视作品的改编,作品的知名度和变现能力是呈几何级别增长的,举个近期的例子,游戏IP《古剑奇谭》由欢瑞影视改编成电视剧,最近在芒果台热播,其百度指数从6月初的1.6万飙升到7月10日的218万,这样的数字能为这个IP后续的产业链布局能带来更多的可能和空间。
而文学作品要往授权、衍生品开发的方向发展,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需要把作品中的故事和角色具象化。以题主补充说明里说的哈利波特魔杖周边作为例子好了,在《哈利波特》还没被拍成电影之前,这样的产品开发没有任何形象上的依据,因为这些东西是活在读者的想象中的,在这种情况下,授权和衍生品的开发工作就很难开展了。
南派三叔刚与光线、欢瑞一起公布了《盗墓笔记》的十年计划,改编类型涉及电影、电视剧和游戏,《怒海潜沙》的舞台剧巡演又启动了,估计这个IP的动画化也不远了,《盗墓笔记》小说千万册的销量远远没到顶,看来是要破出版记录了。这种量级的成本投入和推广时间跨度,我认为《盗墓笔记》很有可能会成为下一个国民级的IP。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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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日报】
你都看到这啦,快来点我嘛 Σ(▼□▼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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