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_安小庆 广州报道 插图_李晓倩
广州越秀区华以泰国际大厦六楼尽头的一间律师事务所里,实习律师菅志远办公桌后面,是一整面书架墙。“你看那边!”他用手指着窗外数百米开外的一座大楼,“我租的房子就在那里”。
这是33岁的菅志远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11年后,第一次自己租住房子。6个月前,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菅志远,在处理完手头最后一件关于仿冒纠纷的诉讼案件后,结束了10年法官生涯。
在脱下法袍前,难掩感伤的菅志远在法庭上,留下最后的工作照。他把这张照片发到朋友圈,命名为“the last court”。在被处理成素描风格的照片里,身着法袍的法官菅志远坐在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审判席上。
结束了最后一次的审判,菅志远正式递交了辞职信。他提着简单的行李,来到数十公里外的广州,租了一间不大的单身公寓,开始了实习律师菅志远的新角色。
在千里之外的北京,因为在个人微博晒出工资条和直播辞职经过而引发舆论关注的前基层法官张伟,也在忙着调试心态,学习做一个实习律师。
走出法院的张伟和菅志远,并不属于“少数派”。与菅志远同是八零后副庭长的江斌,已经在一个多月前向所在中院提交了辞职报告。比菅志远高十届的大学师兄李欢,更是以广东省高院法官的身份于近日在社交媒体上,高调挂出了“卖身状”。
媒体报道数据表明,仅2008年至2012年间,广东全省各级法院调离或辞职的法官人数已经超过1600名。而在江苏,2010年至2013年,调离或辞职的法官有988人,占法官总数的1/10。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院院长慕平透露,近5年来北京法院系统500多人因辞职或调动离开法院。
慕平认为,“离开的法官大部分经验较丰富,能力较强”。
在这些法官用脚做出抉择的期间,最高法院通报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核心内容,其中法官职业化、精英化的改革方向令人期待。然而张伟关于“我没有另一个青春洋溢的十年用来试水”的感慨,令越来越多人开始困惑:为何司法要改革了,法官辞职这股涌动并没有变缓的趋势?
没有组织的人
律师事务所的人员名单墙上,还没有菅志远作为实习律师的照片和介绍。原单位的辞职手续拖了两三个月,导致他来广州做实习律师的手续,至今还没有办完。
年初刚辞职后,他的手上就有四五个新的工作机会。“有去大公司做法务,有去律所的,还有房地产公司做副总”。最终,按照自己想成为专业型、专家型律师的职业规划,菅志远选择加盟广州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主做知识产权、建筑房地产和公司合同案件。
而北京前基层法官张伟,也刚在半个月前经历了到律所办理实习律师关系的繁琐。他感慨“因为毕业后就进了法院,从来没有办理过这样的事情,所以有点无措。经人指点登录到北京律协网站,发现提交的材料那叫一个多”。
走出法院的半年时间,菅志远大概发出500张名片,“之前当法官的时候,单位也有印,但是没发过几张”。那时,因为身份关系需要避免过多社会交往,现在出来之后,企业、老板,各类协会组织,成为他需要去开拓和发展的人际关系圈。
开始实习律师生涯后,菅志远才开始发现原来法官的社会地位相较律师而言,的确是很受尊重的。“以前在体制内,大家都一样,不觉得有多好。现在出来了,‘失去了’,才感受到这种差异。”
如果没有案头工作,目前作为实习律师还不能接案子的菅志远,周一到周五的工作内容就是“在外面跑”。“现在要不停地进行社会活动,不是说姿态要放很低,但是你要通过社会活动去让别人知道你的身份,让他感受到你作为律师的专业和可靠。”
今年以前,菅志远的汽车每月大概跑800公里。来广州后,这个数字变成2000公里。过去做法官时,每天能在单位食堂免费解决一日三餐。现在除了工作饭局,他一般买盒饭回家吃。
“以前做法官,心累,但是待遇不错。吃饱了,不用想太多,就是工作。”有十年午休习惯的菅志远,做实习律师后,没有再午睡过。张伟也发微博表示,“我还是很留恋那个小集体:虽然累,但是同事关系友善而简单”。
“现在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张罗,变成了一个无组织的人。”这让菅志远感到些许心酸。
因为还是实习律师,目前菅志远主要做一些咨询和“非诉”业务,比如“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和企业重组改制”。但是几个月做下来,他自觉“失败多于成功,辛酸多于快乐。一个好的‘裁判’不一定是一个好的‘运动员’”。
按照规定,法官转行做律师,两年内不能出庭,终身不得在原任职法院打官司,因此在选择前,他就做好了前两年吃老本的准备。“慢慢去适应吧”,菅志远遇到类似事情不少,“只能屡败屡战”。
同样是实习律师的张伟,则“开始怀念做法官的生活,因为简单、直接,我的心里只须考虑案子,而现在,每一个人的态度对我都很重要,每一个人的回绝都令我不安”。
三十岁出头的副庭长
1981年菅志远出生在河南许昌。高二时,菅志远读到了一本名叫《正在高三时》的青春小说。少年菅志远认为自己的心性与小说的男主人公很相似,于是1999年高考前,他和小说中的男主角一样,填报了西南政法大学。
在大学里,菅志远很快感受到“法治的理想与法律的荣光”。直到现在,他还记得任课老师们的帅气、风度和才华,“那时候一个强烈的感受是学校里的理想主义氛围,老师们始终将法律的‘公平正义’放到‘效益和实用’之前。”
“西政精神把‘心怀天下’放在第一句,它敢于喊出这种精英式的口号”。那时候,菅志远和很多同学一样,都毫不犹豫地认定自己未来将以一个法官的角色去实现个人理想和社会公义。
2003年7月大学毕业时,菅志远同班37个同学里,有8个人“冲着经济发达、法治环境良好而来到广东考公务员”,其中7个人考进了法院。菅志远更是以全佛山市前几名的成绩考上三水区法院,被分配到执行局工作。
2004年,菅志远又以第一名的成绩成为民二庭的法官助理,并在第二年终于穿上了向往已久的法袍。在此后的5年半时间里,他都在民二庭主要审理经济、商事案件。
2011年8月,三水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而三水法院此前并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的审判经验。菅志远在几月内看了十几本、几百万字的专业书籍,并去已经设立知识产权庭的广东省高院、佛山中院、南海区法院等进行学习和参加培训。
在高强度的自学和培训后,2012年,正好30岁的菅志远被三水法院任命为副庭长。
和菅志远一样,1982年出生的江斌也在三十出头的年纪成为了副庭长。在他此前的日子里,他同样“战绩彪悍”:2006年他以所在市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现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07年以389分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该市有史以来非法律专业一次通过司法考试第一人;2008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成为该市两级法院最年轻的法官;2012年4月任命为审判员;2012年7月通过公开竞岗,任命为业务庭副庭长,成为该法院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中层干部。
“这就是体制”
担任副庭长后的菅志远同时也在民一庭办案。一年下来,他平均要办近150件案子。“建设工程大概50件,这种案子很繁琐,一件差不多顶普通案件5件以上。知识产权方面的60多件,还有其他种类的约40件”。
除此之外,他还要为许多审判之外的事情耗费精力,“大量会议、调研、汇报、宣传”。和菅志远的感受类似,江斌在8年的法官生涯里,和同事们承担许多职责之外的工作。“各种政治学习、与业务无关的会议,参与维稳,化解社会矛盾。一些法官甚至被政府借调去搞征地拆迁、社会抚养费征收、路桥费征收等工作。”
在疲累之外,他们还有其他很多压力需要面对。“有些当事人因不满判决等会上访和投诉,甚至找上门来质问,给对方解释法律,对方也听不懂。”
长期的伏案用电脑工作,让菅志远的视力下降严重。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颈椎病让他感觉到自己素来高效率的工作习惯,也渐渐难以应对不断增加的工作强度了。江斌则很久没有陪过小孩,“很多个夜晚和周末,都是在办公室写判决书度过”。
在工作七八年后,菅志远渐渐发现,在法官这袭华丽的法袍之下,越来越多令人难以忍受的噬咬和烦恼。刚参加工作的那几年,菅志远和小伙伴们曾经对司法改革充满希望。1999年,法官穿上了法袍,中国法官职业化改革终于迈出关键一步。
“之后,最高法院通过了证据规则,从证据和程序方面保证法治的实施。但是2007年,维稳压力沉降到一线法官身上。带来的考核数字压力,更是让基层法院疲于奔命”。
和菅志远一样,江斌认为“前几年提出的‘三个至上’、‘四个满意’让法官无所适从,法官依法判案不是水平,不让当事人上访、闹访才是水平。”
之后的几年里,菅志远和其他年轻同事都常被政府调去参与基层维稳工作。两年前,三水一家工厂发生大火,菅志远因为被抽调过去进行维稳工作“表现出色”而被评为“维稳先进个人”。
学识和改良的理想难以得到施展,也是困扰年轻法官们的另一烦恼。“基层法院尽管案件多,但是案件类型比较单一”,菅志远觉得“尤其是知识产权案上面,自己难于学以致用,专业知识不能充分发挥。”
从2010年起,江斌担任所在中院的行政庭副庭长,俗称“民告官”副庭长。在司法不独立和司法地方化、行政化严重的大环境下,江斌的工作看似风光,实则动辄得咎。“需要考虑和平衡的东西太多。各种势力不仅是对案件的干预,更为极端的是针对法官本身的打压和胁迫。”
2012年底到2013年初,江斌主办了一起农村经济合作社诉市政府行政复议的土地纠纷案件。这个案子是江斌所在省首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获得了较好的示范效果。然而对于这几年一直在办“民告官”案件的法官来说,他明白这样的审判结果还是太少。
此外,还有看不见却又无所不在的人才选拔机制。2010年初,江斌报名参加法院的非业务部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但被告知工作年限不够,还差四个月,不具报名资格。
“工作年限长四个月的,就一定比工作年限短四个月的更能胜任中层干部岗位吗?”他没有找领导理论。但他明白,“这就是体制”。
“我不再等了”
2013年7月,大学毕业10周年,菅志远去重庆参加同学聚会。“那时候,我们一起到广东进法院工作的7个人,已经有5个离开了。全班同学里,还在做法官的成了少数。”
“凡是离开法院的,精神状态都很好”,这是菅志远看到老同学们后第一印象。而聚会中让他最受触动的一句话,是一位转做律师的同学说的:“我以前做的是工作,现在做的是事业。”
回来后,菅志远开始认真考虑自己的未来规划。“法院人员整体素质都很高,人才很多,但提升空间有限,尤其是在基层法院,即使做到庭长也只是副科级”。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法律理想的人,“开始萌生想要离开的想法,也是为了有更好的平台去实现理想。”
2013年底,佛山中院面向全市法院公开招考35名审判长。因为发展空间受限而萌发去意的菅志远,打算抓住这个机会,最后再努力和尝试一次,看是否能调动去佛山中院这个高一些、大一些的平台去工作。
经过几轮考试,菅志远最终以比较靠前的成绩进入考察对象范围,“而且是当时基层法院中唯一一个入选考察范围的法官”。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菅志远快离开三水了,同事们也开始给他送行。
然而一盆冷水还是最终泼了下来。“有领导找我谈话,意思是我不太适合直接去做审判长,有一个折衷的方案,就是调我去中院做合议法官。”
这被菅志远称作“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合议法官无法独立审判,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菅志远终于下定决心走出法院。
今年农历新年前后,菅志远办完了手上的案子,整理好办公桌和文件柜。他对同事说:“过年之后,就不要再安排我的案子了”。说完,他走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默默流泪许久。
江斌决定离开的决定与菅志远一样,几乎延宕了两年。一个多月前的一个夜晚,他花了半小时写完了千字的辞职信,次日交到了政治处。
在他们已经开始或者正在谋划自己新的未来时,他们所处的行业,也在面临更剧烈的动荡和改革。
今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出炉。3天后,上海市作为6个试点城市之一率先进行司法改革。
在这份至今没有公布全文的改革纲要公布前两个月,从各种途径传出的改革风声已经在社交媒体上被法律从业人士们热议。
从5月开始,同为法官的李欢和江斌已经在各自的微博上,密切关注和第四轮司法改革有关的信息和新闻。李欢供职于于广东省高院,他和江斌因同是活跃于微博多年的法官,而相识并成为好朋友。
在微博上,江斌问李欢:“四五改革纲要都出来了,法院的春天还会远吗?”长江斌十余岁的李欢的回答却并不乐观。
江斌自己未尝不清楚春天到来之不易。在辞职信里,江斌称:“因家庭原因和个人职业理想,经深思熟虑,正式向组织提出辞职。”由于所在法院的领导刚完成新旧交接,江斌的辞职信递出之后一直没有明确的回应。之后的日子,他只能耐心等待。
对于终于到来的司法改革,江斌坦承即使对于他本人来说,亦是极大的利好。“我现已是中级法院的中层干部,且还是较年轻的中层干部,不必像与我同龄的法官样担心司改后沦为法官助理。相对其他同事,我与上级法院的人际关系还不错。”
但是,和张伟一样,江斌“不愿意再等了”。“‘司改’这姑娘本该20年前就下楼了,我从2008年中央政法委员会颁布《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始等,至今也有6个年头了。物是人非,青春已不再。不管你长的是啥样,我不再等了,你们自己玩吧。”
走出法院
江斌提出辞职的一个月后的7月19日,作为广东省高院法官的李欢,在个人博客和微博中挂出了一篇《甲午自卖身状》:“因个人职业规划,拟申请辞职。法官法规定,职业法官离职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从事诉讼业务,为避免饿死街头,特于此甲午年自卖身。”
李欢以广东省高院法官身份做出的“高调卖身”,为司法改革纲要公布后与法官离职裹挟在一起引发的舆论热潮,又添了一把火。
有人建议李欢再“忍几年”,“就快要到退休的年龄了”。李欢回答“不等30年工龄了,生命不是用来等退休的,想走就走。有人因为稳定而坚守,我因稳定而离去。看得到20年后的自己,还有什么乐趣?”
发出“卖身函”几天后,李欢将自己五年前为一次会议准备的中英双语发言《生命即奋斗—— 一个职业法官的成长与梦想》再度转发。他想把这篇文字献给父亲,并对20年的职业法官生涯画个句号,开始新的奋斗。
作为后辈的江斌希望能够通过做律师,丰富自己的职业体验,找到更广阔的个人发展平台。他不讳言斯伟江、陈有西等律师对身在体制内的他的触动。近年来“北海案” 、“贵州小河案”、“李庄案” 等案件中,法官、检察官、律师虽有相关的法律知识背景,却因立场、角度的不同,决裂于法庭。江斌相信,未来法官、检察官、律师之间的良性流动有利于法律共同体的形成。
“法院就像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但不是每个人最终都有勇气出来。”当律师后,菅志远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自己的行动自由和心灵自由已经实现,未来他要争取实现“财务自由”。
一个多星期前,依旧在等待领导“谈话”的江斌,忍不住让同事们拿相机给他在法庭留下了最后的纪念。照片里的他,身着法袍,第一次在没有当事人的法庭独坐,手中的法槌悬在半空。
(文中江斌、李欢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