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废话:双评级当然就是由两家评级公司对同一个主体或者同一个产品分别独立进行评级啦。其意义当然是“兼听则明”,希望通过不同评级机构的独立研究,得出相对客观的结论。

国际市场不熟悉,请熟悉的同学来补充吧,我只说说国内。

国内的双评级,有的采用双发行人付费模式,有的采用发行人付费+投资人付费两种模式结合。前者没什么特殊,就是两家评级机构各自搞各自的,但是somehow结果总是差不多,非常神奇。主要说说后者。

发行人付费模式是这样的:由债券(或其他融资产品)发行人先支付评级费用(一般是十几二十万,不超过二十五),请评级机构进场调研、访谈,并按评级机构的要求提供经营和财务信息(包括公开与非公开的),这是评级行业主流的业务模式。

发行人付费的问题是,导致发行人(尤其是大型优质企业)拥有强势的话语权,评级机构处于相对弱势。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发行人提前向各家机构咨询一遍,获取各家提供的预评估级别,挑其中最高的进行合作(这当然是不合规的啦)。因此评级机构为了获得承揽,不得不舍弃节操进行级别竞争。“这种企业某元都敢给AA?我们怎么办?“——无非是三选一:我擦那我只好也跟个AA/老子给AA+比谁狠啊/妈蛋这也太彪了我们不做了——客观上造成了市场上整体的级别通胀。

于是中国唯一一家投资人付费模式的评级机构中债资信提出,应该采用由投资人付费的评级模式(选我选我选我!),这样可以强化评级机构的独立性与公正客观,避免受到受评主体的付费影响。至少,应该采取双评级,其中一家由投资人付费。这听起来有点儿老罗攻击王自如的意思,”你拿了人家的钱说话怎么能够客观?“

合理。但投资人付费模式存在两个问题:
1.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千千万,谁来付费?付费进行了调研,评级公司总要公布结果吧?那我付费岂不是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2.发行人不付费,事先没有级别沟通,(你又不替我们说好话),凭什么给你提供内部资料?由于绝大多数企业并没有披露足够完备的公开资料(人家也不需要),评级作业很难进行。

我非中债员工,道听途说,对于第一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是这样的。由于中债资信系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资设立,因此采用每年对协会会员直接收费的形式经营,不再对单笔评级业务的委托人收费。至于第二个问题,除了阅读募集说明书、其他公司的评级报告以外,我也不清楚他们是如何解决的。希望有中债资信工作的同仁来讲讲吧。

最后说说双评级在国内的发展现状。目前主要是两个产品——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受监管要求,强制进行双评级。规模最大的银行间市场的主流产品(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各种私募债)以及常规的企业债、公司债,包括近年来试点的地方政府债,目前均未大规模采用双评级模式。

写完最后才发现问题补充是这样的…OMG了

什么是「双评级制度」?是否能解决评级机构的恶性竞争?插图

— 完 —

本文作者:司武柳

【知乎日报】
你都看到这啦,快来点我嘛 Σ(▼□▼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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