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说的核销不对。核销本质是用自己的资本金去消除坏账造成的损失。商业银行如果能靠自己核销那是他们的本事不是坏事。
其次,建国起没有n家银行。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银行,其他银行实质上都是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四大行是自80年代起陆续新设或从政府机构中独立出来的。具体可以点我动态看我的上一个关于四大行的前身的回答。
最后,除了中农工建交以外,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并没有对其他银行大规模的救助。所以不用考虑那么多,集中在工农中建交上就好。
基于以上,建议该问题修改为“国有五大银行自成立以来共剥离多少不良资产,具体如何操作”。
针对修改后的问题,我占一个坑,晚上回答。
提前吐槽:写这篇报道的记者真是缺德。对吴的表述是绝对的曲解加断章取义以及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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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部分内容参考: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转型财政部酝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方案 等。
一、几大银行三次剥离不良资产
第一次剥离:1999年,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相继成立,并规定存续期为10年,分别负责收购、管理、处置相对应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当时财政部为四家公司各提供了100亿元资本金,央行发放了5700亿元的再贷款(我猜利率可能是2.25%,央行政策性再贷款利率很少变动)。同时,资产管理公司向商业银行和国开行发行了8200亿元的金融债券,利率为2.25%。这两个数字加起来,意味着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贷款和发债筹集到1.39万亿资金,全部用于按照面值购买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即为第一次不良资产剥离。此次剥离后,商业银行将1.39万亿基本不可能收回本金的贷款资产,转换成了8200亿元可以定期收到利息的债券以及5700亿元现金。
个人观点:这一次资产剥离,主要目的是挽救当时技术上已面临破产的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质量也不怎么样,很多都是历史久远的坏账。
第二次剥离:
2004年5月22日,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进行了第二次不良资产剥离。这次剥离的特点是部分资产不按账面价值转移,而是由财政部给出一个“适宜的价格比例”。2004年6月21日,信达以账面资产50%的名义价格获得了中国银行、建设银行2787亿元可疑类不良资产的批发商资格。再加上信达2004年的收获,以及在2005年年初,建行向信达剥离的569亿元损失类不良贷款,还有正在准备上市的交通银行也向信达剥离了650亿元可疑类不良贷款。最终,信达与东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从建设银行剥离的1300亿元可疑类贷款批发给东方。
此次剥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商业银行上市而美化其资产负债表。此次剥离不同于第一次的政策性剥离被定位为“商业性剥离”。因为第二次剥离的不良资产形成的时间短,贷款决策的商业化程度较高,贷款分类标准更明确,贷款手续也相对规范——总之就是更值钱点,所以要卖个好价。
2005年进行了第三次不良资产剥离
工商银行4500亿元可疑类贷款分作35个资产包,按逐包报价原则出售,华融公司中标226亿元,信达公司中标580亿元,长城公司中标2569亿元,东方公司中标1212亿元;工商银行2460亿元损失类贷款委托华融公司处置。
所以,三次总共剥离的不良资产金额是大约2.2万亿。具体到每家资产管理公司,大致如下:(四家各自披露信息不全有遗漏,因此加总起来没那么多)
信达公司
·1999年-2001年 陆续政策性收购建行、国开行不良贷款3946亿元
·2000年-2004年 陆续接受财政部、建行委托管理和处置的债权资产和债转股资产1123亿元。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截至2008年6月末,累计接收银行不良资产6751.46亿元 (含新收购部分52.38亿元),其中政策性接收中行不良资产2773.13亿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自2005年以来,共成功收购了中国银行资产包7个、中国工商银行资产包17个,以及华夏银行资产包1个,收购债权本金2,634.5亿元。”注意这里的数据是自“2005年以来”。
华融公司于2000年间政策性收购了工商银行4077亿元。
二、剥离效果如何?
效果一般。 首先这些贷款质量本身就比较差,特别是第一次剥离的,再加上资产管理公司体制僵化,国企做派,估计其发行的债券压根就没想过还本付息,从人民银行借的政策性贷款也是慢慢的还,到最后除了信达经营较好以外,其他都整天嚷着要免除债务。具体不再讲。
三、吴那句话什么意思?
首先,说央行政策导致坏账,那是傻逼言论。计划经济时代,人民银行一度和财政合署办公,财政直接向人民银行借钱,企业依靠拨款不问效益只管生产,导致社会资源被大量浪费,这是这些坏账产生的根本性源头。
其次,坏账产生了富豪吗?一定程度上是的。
一是:不良资产出售是否合适,关键在于定价。特别是0405年那段时间的不良资产,许多商业银行为了尽快上市狂甩包袱,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又没有能力处置,大都当了二道贩子,批发后又零售给国外投行,其中许多含有股票、房产等资产,在随后的06、07年这些资产如何增值,无需多说。那么,当时谁便宜买到了,谁赚了。此为产生富豪的渠道之一。
题外话。我有个朋友以前所在的公司也是个国资的资产管理公司(不是上述四家,一家小字辈的)。该公司看到几年前白菜价卖出的一个资产包中,仅仅内含的股票增值就已让外方值回票价,干脆撕毁协议,不给了。流氓吧?
二是:对于诈骗案件等财富转移所导致的不良资产,最终处理如果不能从犯罪人手中追回赃款,则央行发行金融稳定再贷款,借钱给金融机构,把在金融机构门口静坐的借款人安抚住。央行的钱归根到底来自全国人民,相当于全国人民为骗子买单,而骗子发了大财。此为产生富豪的渠道之二。
但为什么说这不应该是吴的本意,因为这两条渠道并不光彩,也不是央行的政绩。央行是国务院所有部委中,最具改革精神的部委之一。在这个部委中,一个以力主改革闻名的前央行副行长,可能如此无脑吗?我不知道记者从哪只狗眼里看出了吴”情急之下“这四个字。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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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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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实力排名?国内除了政策性银行和国有银行之外的其他银行实力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