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正言顺的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其实从2014年7月才开始试点,一共10个省市。
之前也有发行过地方政府债券,但是是财政部代发代还的。目前共发行93只,融资规模¥11,213亿元。根据审计署2013年的调查,截止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9,000亿元。所以,所谓“地方债”,肯定不是单纯指政府债券。
“地方债”的范畴和去向
现在所谓地方债,包括地方城投公司(又称“政府平台”)发行的企业债、信托贷款、BT协议等等,由地方财政担保(答主见过一个拿大兴安岭森林作抵押的。。),属于隐性债务。审计上要求这些债务数额的50%要计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表。
以地方城投公司(又称“政府平台”)发行的企业债(简称“城投债”)为例。目前城投债总融资额¥45,664.16亿元;由于要在二级市场上公开交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上都会写明其用途。所以,理论上应该是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水电等等。在实际运行中,常常被地方政府挪用,一部分用于政府日常运营,其余你懂得,总之常常耽误对应项目本身的建设(其实市政项目本身利润就很薄)。这就造成大量债务无法按照约定的还款来源还本付息,只能更加依赖地方财政。
信托由于不是公开的,所以被挪用的情况更严重一些。
为什么会连年高企?
这就不得不提到分税制、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等历史问题。全部税收的优质部分,大部分流入中央政府,而地方在失去大部分优质税收的情况下,仍然承担了交通建设、基础教育、社会管理等大量事务,而且这些事务的花费会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升级而水涨船高。
同时,中国限制超大城市的人口规模,推行“扩权强县”式的“城镇化”,使得城市化进程中的硬件、软件压力更多的转移到县市一级。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地方政府仍然有扩大财政收入的冲动。而县市一级基本上处于中国官僚体系的中下层,财权被剥夺得最为彻底。在争取中央转移支付、招商引资以及卖地之外,唯一尽量不激化社会矛盾的扩大财政收入的方式,就只剩下容忍赤字了。
关于地方政府破产
首先,在没有战争等突发需要对外用钱的事情的情况下,考虑到集权体制的控制能力和动员能力,再加上这些年确实也进行了一些基础设施建设,举债的钱一部分确实转化成了实实在在的资产,因此中央与地方政府总资产肯定是超过他们的总负债的。解铃还须系铃人,如果地方政府资不抵债,必然首先想到让中央政府兜底。
其次,在破产危机萌芽之时,政府及其智囊肯定会设法防微杜渐的。国外有过许多地方政府破产的例子。最近的譬如底特律,其最显著表现就是政府管理完全陷于瘫痪,而在那之前底特律的经济支柱早就开始萎缩了,人口也大量逃离。在这些迹象刚刚开始显现时,政治博弈和经济转型恐怕就已经在进行之中了,只不过底特律工会势力太大,美国又是一个崇尚自由迁徙的国度,才错过了转型良机。成功的例子譬如德国的鲁尔区,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着手,目前已从重工业基地成功转型为高新技术和文化产业重镇,在该国依然保持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总之,地方政府即使破产,也会是一个长期挣扎的过程。
对老百姓的影响
其实即使地方政府没破产,中国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也不怎么样,只不过因为人口压力没有大城市大,所以平时还能忍罢了。实在要假想一下地方政府破产的影响,可以参考每年春运买不到回家的票时叫天天不应的感觉。
不过不破不立,要是社会自治团体因此起来,承担了一部分被政府大包大揽的事务,对老百姓来说未尝不是新的希望。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何露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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