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制度分析:几百年前的世界,会影响今天的生活?插图上周,@政见CNPolitics 微博账号介绍了北大光华陈玉宇老师及两位合作者关于传教活动对当今经济影响的研究《The Long-term Effects of Protestant Activities in China》,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和广泛的讨论(或者说争论)。当然,很大一部分争论都和误解有关——该文研究的,不是“宗教”对当今经济发展的影响,而是“二十世纪初西方传教士的传教活动”对当今经济发展的影响。文中,研究者特别论证了这一因果关系背后的两个因果机制:传教士通过兴办新式教育、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了其传教地区的人力资本。这两个机制在本质上和“宗教”没有关系,纯属人道主义工作。因此,这一研究不能和滥觞于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的、着眼于研究“文化、宗教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如何影响社会经济结果”的学术传统联系起来,它们根本就是两回事。

不过,基于这一误解引发的讨论,却歪打正着,引出了一系列在社会科学中十分重要的研究问题:几百年前的社会、政治制度(包括文化),作为一种历史遗产,真的会影响我们今天的生活吗?如果会,是什么机制导致的?制度本身是如何在漫长的历史中发展演化的?关于这些问题,经济学,尤其是发展经济学,做出了大量极具价值的实证研究工作,而其他社会科学领域也同样做出了独到的、意义重大的贡献。在学术讨论中,不能没有社会学、政治学的声音。

本文所要介绍的,是历史社会学和政治学中做制度分析(institutional analysis)的学者大致是站在什么视角研究长期历史发展中制度的演化及其作用的。需要指出的是,聚集在“制度分析”大旗下的学者,理论、方法取向繁杂多样、各不相同。“制度分析”既不是一个完整的理论(theory),也不是一种独特的方法(approach),而是一种被领域内大多数学者视作共同出发点的“视角”(perspective)。循着这一视角,本文接下来依序浅谈三个问题:1)制度在历史中如何发展和演化;2)制度如何影响各种社会经济结果;3)“依据统计手段进行因果推断”的定量方法在解答上述问题时有何局限。

制度的发展和演化:路径依赖是一个动态过程

一个社会的制度框架在历史上的发展轨迹,往往在绝大多数历史阶段内保持相对稳定,但又在某些罕见的历史时刻发生巨变。这些巨变往往来自于特定的历史事件,比如战争、自然灾害、殖民侵略和严重的社会危机。这些“扰动”常常会“推倒并重建”一个社会的制度框架。而在关键历史节点形成的制度框架在接下来较长的历史阶段中保持相对稳定,直到下一个强烈的外生扰动出现。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路径依赖”。

这一基本的分析框架,在各个社会科学领域已经取得了较为广泛的共识。与发展经济学许多实证研究所秉承的视角相比,“制度分析”视角最重要的不同在于:如何认识和理解制度的“长期相对稳定”属性——换言之,如何理解“路径依赖”这一概念底下的机制?发展经济学中大量实证研究的隐含预设是,“路径依赖”就是“静态稳定”、“不变”。这些研究往往将几百年前的制度安排当做自变量,将当今的经济发展结果当做因变量,证明前者和后者的因果关系。这其中体现了一种过于头脑简单的问题意识:因为制度框架保持不变,所以很久以前的制度安排会一直维持、延续到现在,所以影响了当今的社会经济后果(参考文献1)。这种视角,很容易被人看作是“历史决定论”、“制度决定论”。

而制度分析学者所秉承的观点是:路径依赖是一个动态过程,“相对稳定”不是“保持不变”(参考文献2)。路径依赖的动态性,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换汤不换药”。当一个社会面对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制度框架底下具体的制度内容会不断改变。任何社会的制度框架,并非坚如磐石一般,任你怎样冲击,我自岿然不动。正相反,制度框架的稳定性,是建立在其弹性的基础之上的。面对外部环境的不断冲击、新问题的不断涌现,制度设计也要不断调整来应对,也就是说,制度框架底下的具体制度内容会更新换代(参考文献3)。那么,制度框架在整体上为什么还会保持稳定呢?不断更替的新旧制度内容,往往保持着逻辑上的一致性(参考文献4)。不同的制度手段背后,往往是相同的制度目标。另外,行动者在推动制度更替的过程中,受限于其自身的意识形态和认知结构,而意识形态和认知结构确实具有较强的“不变性”。换句话说,由外部环境不断冲击来驱动的制度更替往往是“换汤不换药”,不同的“汤”是为了迎合不同的“口味”。因此,“路径依赖”说的并非某一具体的制度设计可以亘古不变,而是说,具体的制度设计在变,但其背后遵循的制度逻辑不变。

第二,“换药不换汤”。在一个制度框架之下,不同的行动者之间存在持续不断的互动作用。制度框架底下的行动个体,并非都像机器人一样,严格按照一套固定的指示行事,保证整个制度框架井井有条地运转。制度并不能剥夺人的主观能动性。行动个体会充分利用制度框架所提供的机会、资源和限制条件,在和其他行动个体的互动中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虽然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定义各不相同)。制度框架底下无时无刻不存在着博弈和斗争。而这一过程中,行动者主观能动性的最大体现就是,将原有的某些制度设计“化为己用”:一个具体的制度设计,表面上还和原来一样,但其性质和功能在被某些行动者“化为己用”的过程中已经悄然改变。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正是如此。已经被规范化、立法化的制度框架,可以被地方政府创造性地使用,在实践中出现了性质和功能的嬗变。这里的机制正和上一段描述的相反,是“换药不换汤”:某一制度在形式上保持不变,但背后的制度逻辑却可以改旗易帜。

第三,“量变引发质变”。一个制度框架之下的不同制度之间、制度框架和外部环境之间,存在动态的反馈机制。马克思所论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可谓一个经典的例子。类似的逻辑可以推而广之,一定的制度框架会推动其外部环境(如经济发展程度、人口规模、阶层结构、性别结构等)的渐变,而这种渐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便会反过来通过某些制度或非制度渠道,剧烈地改变制度框架(参考文献5)。再推而广之,一个制度框架之下的不同制度之间,也存在反馈机制。譬如,制度A的存在导致制度B的渐变,而制度B的渐变又反过来刺激制度A的渐变,如果这种相互刺激的渐变成了停不下来的循环、最终超越了制度框架地承受能力,就会引发危机,导致制度框架崩溃。因此,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会觉得一个制度框架本身看起来没变,但却忽视了其中的内在压力在缓慢积累,等到积累了一定程度便会爆发,这就是“量变引发质变”的道理。从这一角度看,许多引发制度框架剧变的重大历史事件,只是引爆“质变”的导火索,而非完全是一己之力导致制度剧变(很多重大历史事件本身就是制度框架内部压力不断堆积导致的内生危机)。

总而言之,所谓的“路径依赖”,并不是说有了一个初始状态的制度框架,这套制度就会不断延续下去保持不变,直到有个强大的外生扰动来打破它。相反,一个初始状态的制度框架,会循着一条特定的发展道路不断演化,这种演化有时是渐进、隐性的,有时是剧烈、可见的。某一历史时间节点的制度框架,确实深刻影响着其后很长历史阶段中制度的演化道路,但并不“决定”这套制度会向什么方向发展。制度的发展和演化,是制度框架内部、外部因素以及行动者主观能动性之间不断复杂互动的动态过程的结果。

制度的后果与影响:关键在于制度的互补性

在比较制度分析领域,“制度互补性”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概而言之,“制度互补性”是指,一个制度是否能有积极的后果和影响,取决于制度框架中是否有与其相匹配的、互相照应和补充的制度。

譬如,在大多数人的惯常印象中,资本主义的制度框架指的就是自由市场竞争、较少政府干预、对抗型的决策机制。但实际上,许多欧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恰恰是限制市场竞争、政府拥有较强的干预能力、决策机制以共识型为主。这些国家的制度安排明显偏离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常识概念,但其经济表现却不亚于那些以自由市场竞争、较少政府干预、对抗型的决策机制闻名的国家。这不是很奇怪吗?

其实,如果以“制度互补性”的视角看,这个问题就不难理解了。一项制度是好是坏,相当程度上不取决于这项制度本身,而取决于这项制度是否和其他制度相匹配。自由市场竞争、较少政府干预、对抗型的决策机制(“自由市场经济”)是一套互相匹配的制度,而限制市场竞争、较多政府干预、共识型的决策机制(“协调市场经济”)同样是一套相互匹配的制度,因此都能取得良好效果(参考文献6)。而如果制度框架中的各项制度出现匹配错误,那么后果就是灾难性的了。因此,某种特定的制度和社会经济后果之间,常常不存在固定的、普世的因果关系。要研究一个制度的后果和影响,就必须考虑其背后的大制度环境和这个制度究竟是如何相互作用的:究竟是互相支持和匹配,还是互相干扰和冲突(所以发展经济学家们在做实证研究时至少应该尝试将更多的交叉项当做自变量引入他们的回归模型)。

“制度互补性”这个概念,还可以进一步从“制度框架内部的各项制度是否互补”延伸到“制度框架与其外部环境是否互补”的层面。譬如,日本的制度框架,虽然既不同于“自由市场经济”,也不同于“协调市场经济”,但这个框架底下的各项制度同样具有功能上的高互补性和逻辑上的高自洽性,它是驱动日本战后三十年经济腾飞的关键力量。但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之交,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剧变(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和世界经济的金融化),在很大程度上不再和日本的制度框架相适应(参考文献7)。同样的制度框架,在不同的外部环境中,既可能造就繁荣,也可能酿成衰退。

定量方法的局限

这里所讨论的“定量方法”,特指“依据统计手段进行因果推断”的方法。描述性的统计,以及同样依靠数学工具的社会网络分析(social network analysis)、文本分析(content analysis)、模拟方法(simulation)等不在讨论范围内。

还记得我一开始看传教活动这篇文章的摘要部分时,心头浮现出一朵朵疑云:文化制度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能用这种方法研究吗?但当我读完全文,看到研究者们并非要解答如此宏观的问题,而只是着意于一条微观、直接、明确的因果通道,心里便被说服了。于是我想:我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心理转变?原因在于我对定量方法适用性的认识。在我看来,定量方法适合于揭示微观、直接、明确的因果关系,但在研究宏观、复杂的历史过程时有局限性。

第一,定量方法试图从复杂的历史、制度环境中,将(往往并不存在的)单一因果关系抽离出来,这是不妥的。在绝大多数操作过程中,定量方法的目的是要揭示一个(或一组)自变量和一个(或一组)因变量之间的单向因果关系。但制度框架在历史进程中演化、发展的逻辑并不是一对一的单向因果关系。如前文所述,同一制度框架之下的不同制度之间、制度框架与其外部环境之间,存在纷繁的反馈与互动机制,这些反馈与互动决定了各种社会经济后果和制度框架的后续发展。定量方法至少因为两个原因难以在这一难题面前大显身手。一方面,许多“变量”之间的关系天然就是双向甚至多向的,在这种情况下,具有价值的实证研究不是确定因果关系的方向(那是对经验事实的扭曲),而是解释一组变量是如何共同演化、相互加强或者相互抑制的。另一方面,许多“自变量”往往通过复杂的相互作用来影响一个“因变量”,在这种情况下,因果关系并非是相互独立存在的,强行试图通过将某一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作用分离出来,同样是对经验事实的扭曲。

第二,定量方法即使准确地揭示了因果关系,往往也难以揭示因果关系背后的因果机制。因果关系指的是事物A对事物B是否存在影响、存在什么影响;而因果机制则指的是,这一影响为什么会发生、以什么方式发生。而要彻底回答这一问题,则需要我们回到最基本的分析单位,也就是一个个具体的行动者:他们究竟做出了什么行为、这种行为背后的逻辑是什么。而这一问题,基本超出了定量方法可以解答的范畴。也许有人会问:如果我们可以拿到足够微观、足够具体、足够丰富的数据,定量方法是不是就可以解答这一问题了呢?我个人不认为如此。定量方法看到的因果关系越微观,确实越有助于帮助我们“估计”其背后的因果机制,但它不会让我们直接观测到因果机制本身。

第三,定量方法不能为我们发展理论框架提供足够全面的帮助。定量实证研究与理论发展,大概是这样一种关系:研究者在进行一番理论推导(演绎)之后,得出一些与理论框架相一致的假设,然后通过实证研究(归纳)来证明或证伪,如果证明,则该理论框架得以继续坚挺;如果证伪,则需要对该理论框架进行完善补充,或建立新的理论框架,使得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结论相一致。在这一过程中,实证研究对理论发展的贡献是间接的:它作为检验各个理论框架优劣的判断标准而存在,如果理论一能解释实证研究A、B、C,而理论二只能解释实证研究A、C,那么理论一就比理论二好。但在构建理论框架的演绎过程中,我们需要知道现实生活中事物发展和作用的逻辑是什么,只有顺着正确的逻辑,我们才能发展出高质量的理论。定量研究无法为我们提供这方面的帮助。与之相比,许多非定量研究方法能直接解释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因果机制以及具体行动者的行动逻辑,为我们发展理论提供宝贵的思想原材料。这也是为什么非定量研究基本上都没有代表性,但同样是极重要的:许多研究能给我们重要的启示,提示我们应该循着什么逻辑来建立理论,使得理论发展的效率大大提高(当然,基于此而发展出的理论框架依然需要定量实证研究的检验)。

【作者备注】
1、本文没有讨论“制度”这一概念的定义。社会科学各领域对于“制度”的定义复杂多样,目前没有形成绝对的统一共识。如果就定义问题展开介绍的话,根本刹不住车。本文仅仅需要指出的是,社会科学领域一般是从“实践”而非“法条”角度考察“制度”的,也就是说,“制度”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存在的人们做事的方式,而非写在纸上的规定。
2、本文不是对The Long-term Effects of Protestant Activities in China这一研究本身的评论。本文作者没有受过严格的计量经济学训练,仅从本文作者浅陋的计量经济学素养来看,这一研究思路清晰、方法谨严,是标准、模范的定量实证研究,没有可指摘的地方。
3、本文对于定量方法的评论,不宜被简单地理解为“定量定性之争”。真正做社会科学研究的人都应该知道,不同的研究方法各有长处各有局限,且长处和局限的相对比例取决于具体的研究问题。整体而言,不同的研究方法是相互补充的关系。

【参考文献】
1、Nunn, Nathan. 2009. The Importance of History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NBER Working Paper 14899.
2、Stark, David. 1996. Recombinant Property in East European Capitalism.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01(4): 993-1027.
3、Campbell, John. 2004.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Globalizati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4、Gao, Bai. 1997. Economic Ideology and Japanese Industrial Policy: Developmentalism from 1931 to 1965.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5、Prasad, Monica. 2006. The Politics of Free Markets: The Rise of Neoliberal Economic Policies in Britain, France, Germany, and the United States.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6、Hall, Peter and David Soskice (eds). 2001. Varieties of Capitalism: Th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7、Gao, Bai. 2001. Japan’s Economic Dilemma: The Institutional Origins of Prosperity and Stagna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张跃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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