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直属研究院:
为深入实施“3765人才工程”,加快新一代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骨干培养,创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精神,学校将开展首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支持对象检查和新一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检查工作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确保培养工作取得预期实效,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检查要求,学校近期将对首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支持对象进行中期检查,“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支持对象进行阶段性工作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14年入选“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的支持对象,其中杰出青年教师9名,优秀青年教师50名,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依据签订的《“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目标责任书》中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主要检查支持对象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以及所在学院(部、研究院,以下同)为支持对象成长发展所采取的具体举措。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中期检查采取自我总结、学院评价、个人现场汇报、学校检查的方式;“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的检查工作主要由所在学院负责。支持期内,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所在单位有变化的,由目前所在单位进行考核检查。
1.6月5日前,入选“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的支持对象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考核检查表》(附件2),所在学院对照《目标责任书》审核检查表有关内容并签署意见。同时,有关学院以一定方式检查“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的支持对象自入选以来对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考核检查表》纸质稿1份于6月7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电子版发送至szk@zjut.edu.cn。
2.6月15日左右,学校组织召开考核检查会,“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支持对象进行现场汇报;有关学院负责人集中汇报“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支持对象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培养举措。
(四)检查结果
中期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二类。考核检查情况将作为是否继续给予资助和新一轮申报资助的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即取消其入选资格,不再享受相应的待遇。
二、新一轮“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
“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围绕学校发展目标,旨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青年人才,通过若干年重点培养,造就一批进入本学科学术前沿、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青年学者,其中的杰出者进入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优秀)青年基金”等国家级人才梯队。
(一)申报类型
申报类型分为杰出青年教师(“杰青”)和优秀青年教师(“优青”)。
(二)选拔名额
2016年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计划选拔50名,“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计划选拔10名。视申报人员情况,适当调整选拔名额。
(三)申报条件
1.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较强的创新能力,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请“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的支持对象,自然科学类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的支持对象,自然科学类教师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教师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
5.围绕学校、学院、学科、创新团队重点发展领域,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鲜明的研究方向,为本学科前沿或符合国家及区域重大需求;
6.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后)业绩基本要求:
申请“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的支持对象: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并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前三名)以上奖励。
申请“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的支持对象应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成果,学术水平居国内外青年学者的先进水平,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前三名)以上奖励;
(2)创新团队或重点学科根据队伍建设计划,重点提名推荐团队或学科重点发展领域中业绩显著的、团队或学科公认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7.对综合素质好、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在顶级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青年人才可破格选拔。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的教师不再申报“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已入选省部级人才计划项目(151三层次除外)的教师不再申报“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
(四)支持措施
入选“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的支持对象在支持期内享受特殊津贴3000元/月,支持期5年;入选“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的支持对象享受特殊津贴1500元/月,支持期3年。同时,优先推荐支持对象申报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和学校“朝晖计划”等出国研修项目,并由学科、学院(部)、研究院为支持对象聘请相应领域的专家作为学术导师。
入选“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的支持对象在资助期内辞职或以其他方式离开学校,视情况退回享受的特殊津贴。
(五)目标与考核
“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的支持对象要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入选“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的支持对象应在支持期内至少申报1次国家级人才培养项目,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项目或获得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Ⅱ类及以上科研项目),并发表3篇以上高水平论文(TOP期刊论文),完成学科、学院根据发展规划提出的任务要求;入选“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的支持对象应在支持期内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培养项目,或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Ⅲ类及以上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论文(TOP期刊论文),完成学科、学院根据发展规划提出的任务要求。
学校、学院、学科与支持对象签订多方目标责任书。依据《目标责任书》,学校对支持对象进行中期检查和期满考核。对期满考核优秀者,优先推荐进入更高层次的培养计划。
(六)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6月5日前,教师申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科(团队)审核推荐;所在单位初选,向学校推荐人选,并将申报材料(汇总表、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稿1份于6月7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电子版发送至szk@zjut.edu.cn。
2.6月30日前,人事处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学校审定支持人选并公示。
青年英才是支撑学校未来发展的重要力量,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围绕学校发展目标,以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需求为导向,认真做好优秀青年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着力推进我校拔尖人才队伍建设。
上述工作开展过程中,有关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办,联系人:程志君、黄初冬,联系电话:88320097。
附件:
1.首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入选名单
2.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考核检查表
3.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请表
4.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