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请所有于2015年12月份在学校公共事务管理处、之江学院公共事务管理处办理过一次性住房补贴手续并经省直房改办审批通过的教职工,按附件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并递交到朝晖校区子良楼A133室计财处综合管理科(之江学院老师也可到绍兴校区行健楼213计划财务部领取支取申请书自助提取)。计财处汇总相关资料后报送到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委托建设银行开具银行存单,计财处领取存单后即可通知发放,具体领取时间根据省直住房中心审核和建设银行开具银行存单的进度确定,届时将电话或短信通知,敬请大家关注。

    注:一次性住房补贴涵义详见计财处网站—业务导航—具体业务—公积金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8320786。

    公共事务管理处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8320070。

    之江学院公共事务管理处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575–81112598。

    特此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
    附件: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支取提供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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