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69号)精神,教育部不再资助东部地区高校国内访问学者,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B类访问学者)继续实施。为做好2016-2017学年我校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兼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兼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导师要求
    参访导师除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外,还包括国内所有重点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申请教师可登录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zjnu.edu.cn)的访问学者专栏下载查询2016-2017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也可直接参阅附件。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至少推荐1名教师申报访问学者项目。学校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和教师专业发展需求予以选派。

    四、管理考核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教育部要求,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必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今年,省教育厅将对2015年选派的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进行结业考核,并将委托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省高校师资研究会进行交流检查。高校B类访问学者纳入“浙江省高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gxjs.zjedu.gov.cn)统一管理,选派数量及考核结果作为省教育厅对高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考核的指标之一

    五、申请办法及时间要求

    拟申请国内知名高校作访问学者的教师请及时联系接受学校及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并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按照师资队伍培养需要和选派条件确定人选。选派情况将作为部门师资队伍建设考核的依据。

    请各单位将申报B类访问学者教师的《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B类)》纸质一式2份、《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一式1份和电子稿于6月15日前交师资办(A218),材料的电子稿发至师资办邮箱。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教育资源及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社会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访学经历及其业绩作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专业发展规范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做好年度访问学者的申请推荐工作,并为派出教师统筹安排好学习、工作时间,确保访学质量。

    联系人:刘青,联系电话:88320543,邮箱:szk@zjut.edu.cn
    附件压缩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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