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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坚持以“关爱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为主线,以“决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为宗旨,扎实推进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建立了“奖、助、贷、勤、补、拓”六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十年间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资助累计3亿3千余万元,资助总额增长了64.1%,经济困难学生获助率达100%,形成了以保障型资助和发展型资助并举的资助工作格局,较好地实现了从经济帮助学生、精神支持学生、素质能力提升等多角度帮扶学生的资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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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和各类社会捐助的专项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计划等多种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可以观看小视频,了解浙工大资助工作
△浙江工业大学资助工作宣传片
“关爱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1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我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认定,再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最长期限20年。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利息由贷款学生支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金融机构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由学校组织经办银行办理(中国工商银行)。具体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3学费减免、缓缴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因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及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符合相关条件要求,可申请学费减免。具体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学生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暂时无法按时正常缴纳学费的,可申请部分或全部学费缓交。
4特别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
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特别困难补助;学生遭遇临时的突发性事件而导致生活困难,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经核实后可酌情予以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一学年补助总额不超过学生所需的学费总额。具体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相关要求。
5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的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具体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的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努力、奋发向上,促进其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国家、省政府、学校、各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我校设立了本科生奖学金、助学金,共计三十余种。具体请参照相关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办法。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计划
完善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和谐稳定与成长帮扶、接轨社会与理想就业三大综合平台,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我校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计划”,以项目研究和社会实践为载体,培养学生了解社会、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立项项目给予500元-2000元的经费资助。
9“第二校园经历”资助办法
为拓展我校人才培养空间,深化我校本科学生的合作培养,开阔学生的视野,鼓励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好的条件。本科生经学校、学院选拔与组织,到(境)内外其他高校进行一定时间的交流学习,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的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具体资助标准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校级各类奖助学金
浙江工业大学院级各类奖助学金
风采展示
△ “青•风”资助文化节
△经济困难生暑期北京大学访学
△图书馆勤工助学
△学生综合事务大厅—“家庭经济困难发展性资助计划”实践基地
△聚心e家——助学公益平台
欢迎报考浙江工业大学!
文字|叶爱芳 陈的璐
发布 | 李渊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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