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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女生经常熬夜聊天致“暴盲”?

近日,一则“大二女生经常熬夜聊天致暴盲,右眼几乎失明!”视频在网上被疯传,很多媒体转载时还加上“恐怖”“可怕”等恐吓营销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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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视频的原创出在5月25日的秒拍视频,厦门市中医院眼科的医生讲他们接诊的一位20岁女性患者的“暴盲”“急性视神经炎”的病因归于“长时间过度看手机眼睛过劳导致的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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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过度看手机眼睛过劳就会引发视神经炎导致暴盲?

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的?有什么科学研究证据支持吗?

其实,这则新闻最早的文字版“大二女生经常熬夜聊天致“暴盲” 右眼只剩光感”,由厦门日报于5月5日报道。报道中,厦门市中医院眼科主任林媛为他(她)的诊断给出两条诊断依据:一是,“问诊得知,最近两个月她天天抱着手机聊微信,经常一聊就是一晚上”的“鸡司晨”逻辑;二是,一则跟数码设备使用无关的“据媒体报道,外地甚至有发现一名9岁女孩因学业繁重,用眼过度导致双眼暴盲”的轶闻。

看来,厦门市中医院眼科医生们接受的培训是,“鸡司晨”和轶闻可以作为诊断依据。而他们用的是“用眼过度导致暴盲”的教科书。

这则新闻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不是没有原因的,那就是人们对于长时间使用手机造成视觉损害的担忧。这种担忧首先归于长时间使用手机造成视疲劳的感性认识。

数码设备视疲劳

随着数字技术的推广,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数字化”。

据美国视力协会2014年的调查,在美国73%的人使用电脑进行学习,55%的人智能手机作为闹钟,50.4%的人用电脑购物,49.4%的人使用智能手机查看天气,48.7%的人使用电脑查找食谱。从年龄来看,18~39岁人群每天经常使用数字产品占91%,40~59岁88.6%,60岁以上78.5%。

从使用时间看,超过87%的每天使用数字设备超过2个小时,52.2%的人同时2个数字设备。

长时间使用数码设备造成大量人产生视疲劳,称为数码视疲劳。

调查发现,31%的人报告眼睛疲劳,22%眼睛干涩,22.6%头疼,22.1%视力模糊,30.1%颈部和肩部疼痛。

2014年被称为“互联网趋势”的的组织进行的另一项调查报告,16-44岁美国人平均每天花在数码设备上的时间(7.4小时)几乎等于睡眠时间(7.7小时)。

在我国,虽然缺乏大型调查数据,人们使用数字产品的情况可能比美国有过之而无不及。相应的,广泛存在的数码视疲劳造成人们视觉损害的担忧毫不奇怪。

然而,这种数码视疲劳的成因却并非这些设备发射的光照射,或者人们担心的所谓辐射本身,而是长时间聚精会神盯视目标物造成。

我们在睁眼视物时眼睛前部的角膜和结膜直接暴露于环境空气中,因而人形成了一种针对眼睛的保护机制:就是眼睛表面均匀涂布着一层由泪腺分泌的泪液(水溶液),和睑板腺分泌的油脂(延缓泪液的蒸发)混合形成的泪膜,完整的泪膜作为一个保护层保护眼睛免于刺激,而泪膜的完整性依赖于不停的眨眼运动对泪膜不断的重新涂布来维持。

当我们长时间盯着目标物凝视,眨眼中断,泪膜就会破裂,眼睛表面的角膜结膜会直接暴露于空气中。由于角膜高度敏感,就会感觉眼睛不适,干涩;时间久了还会刺激产生充血和炎症反应。为了缓解不适合炎症刺激,我们会增加眨眼频率——这就是现在很多孩子会频繁眨眼的原因却被很多人误导称多动症。同时还会增加泪液的分泌,使得眼睛总是水灵灵的。

然而,并非仅仅因为使用数码产品,凡是过度用眼都会引发眼疲劳。同时,眼疲劳经过休息后会迅速恢复,症状消失,而且不会造成任何实质性眼睛或视力损害。

蓝光危害

光辐射会不会造成眼睛的永久性视力损害呢?

当然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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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光辐射,广义上包括紫外线、可见光、远红外线在内的电磁辐射,这些频谱辐射的能量被眼睛组织吸收就可能造成损伤。这主要取决于辐射的能量和作用方式。

任何聚焦的辐射都可以形成高能射线束造成眼组织破坏。比如近视眼激光手术所使用的激光。

但是,自然存在或人造光源会不会造成损害,主要取决于辐射的能量(频率越高波长越短能量越高)和照射度。

频谱辐射属于非电离辐射,作用于眼睛产生两种生物效应,热效应和光化学效应。

除紫外线和蓝光以外的其他低能光辐射仅可以产生热效应,自然状态下不会对眼睛造成损伤(烧伤)。

高能光辐射(紫外线和相邻的紫蓝光)能量被相匹配的分子(称发色团)吸收,可以激发外层电子脱离而形成生物活性物质,比如自由氧基团,从而造成组织损伤。

紫外线杀菌消毒、致癌和眼睛损伤等都是光化学效应的结果。但是,紫外线波长短,几乎全部被眼睛前部组织角膜和晶体吸收,因而其对眼睛的损害仅仅作用于前部组织,导致急性暴露导致角膜结膜炎(所谓电光性眼炎,但不会形成永久性损害)和慢性暴露可以导致白内障,而不会到达视网膜引发损伤。

4波长在400-460nm之间的蓝光,也可以引发光化学反应,而且可以达到眼睛视网膜导致损伤,称为蓝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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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现,这种光损伤是波长敏感的,由视网膜色素作为可吸收发色团介导。具体体现在视网膜蓝锥细胞、黄斑色素和神经节细胞的损伤。

另一方面,这种光化学损伤取决于光化学反应产物的量,而量的大小又取决于光照强度。这就如同“离开剂量谈毒性”一样,并非只要是蓝光就必然会造成伤害,而只有照度足够强的光辐射才可以产生危害。

目前,来自体外和动物实验的强有力证据表明,高强度蓝光急性暴露的确会引起视网膜光化学损伤,有些证据也表明低于引起急性影响的蓝光累积暴露也可引起光化学视网膜损伤。

但是,在人类研究中,仅有的直接证据是由意外高强度人造或阳光照射暴露引起的视网膜急性光损伤。

长期阳光暴露导致年龄相关的黄斑变性的证据并不一致。

也没有任何临床或流行病学证据表明蓝光可以引起神经病变。

至于人造光,实践中仅有眼科检查中强光暴露造成视网膜损害的少数报道。没有证据表明电焊工人电弧光暴露可以引起视网膜损害。

普通照明的各种光源,包括电视、电脑和手机等数字显示器,提供的光照度低于500勒克司(照度单位)。相比之下,通常白昼天空照度稳定在5000勒克司,晴朗日子在几万勒克司,而晴朗夏日中午阳光照度更是达10万勒克司之上。

因此,目前认为,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一般数码显示设备100~200勒克司照度光辐射中的蓝光成分会对眼视网膜和视神经形成任何实质性损害。

欧洲安全局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环境与健康风险科学委员会、新兴和新认定的健康风险科学委员会等专家委员会联合制定的人工光健康影响报告认为,目前一般生活、工作环境的人工照明,包括经常处在聚光灯下的演员和电视演播室主播的光辐射暴露,唯一存在的健康影响是蓝光对于睡眠节律的干扰,而没有证据显示其中紫外线和蓝光暴露可以对眼睛造成任何永久性损害。

综上所述,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电视、电脑和手机等数码显示设备的蓝光暴露可能造成人类眼睛的实质性损害。日前热传的“大二女生经常熬夜聊天致暴盲,右眼几乎失明”新闻,纯属无稽之谈。

背景新闻:

大二女生经常熬夜聊天致“暴盲” 右眼只剩光感

http://news.xmnn.cn/xmnn/2017/05/05/100195963.shtml

大二女生经常熬夜聊天致“暴盲”右眼几乎失明(视频)

http://www.miaopai.com/show/BhsupcxlgrgAJ51LOhZDp58k7phbjj0I.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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