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苗人才计划结题事项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及省项目办公室公室相关通知,现将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第一批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与验收范围
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第一批结题验收项目(课题负责人2018年6月及6月之前毕业的项目,具体详见附件5)。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2、校团委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要求2017》。
三、结题与验收时间
课题负责人于2018年6月及6月之前毕业的项目:2018年4月28日前上交结题相关材料,5月至6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验收。各项目具体结题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项目:2018年9月下旬上交结题相关材料。上交材料具体时间与结题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题与验收程序
1、校团委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格式审查和支撑材料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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