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知乎第一次被邀,有点小兴奋。这个问题很大,很难回答全面,我只能以一个同业市场一线交易员的角度来谈一下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同业业务就是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往来,业务类型以及交易模式有非常多种,但任何一种交易模式都可以归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以及通道业务三类中的其中一种。银行机构是同业业务交易中的绝对主力,掌握了绝大部分的同业资产。同业业务在这几年的快速增长有其必然性,是金融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也是金融机构盈利压力下的现实表现。特别是银行,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巨大,连续几年的天量货币投放戛然而止,信用风险激增,不良贷款飙升,尤其是长三角一带表现尤为明显,银行依靠传统的业务模式要维持利润的高增长显然难以为继,而同业业务有机构信用背书,风险明显小于传统业务,因此大量的银行机构大规模涉足同业业务,以兴业、民生等激进股份制银行为代表。
同业业务被监管层高度重视是在2011年非标业务兴起之后,在这之前经常被监管层点名的应该是票据业务,几乎每一年都会有针对票据业务的文件出台,都有针对票据业务的大检查,但是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甚至变得越来越不规范(关于票据业务有空再细说吧)。
非标业务的兴起可以说标志着传统业务同业化,简单的说就是银行可以将传统的信贷资产通过一定的渠道以及交易模式转化为同业资产,这样就完全不受信贷规模的限制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银行A要给一个企业放一笔贷款,但是没有贷款额度,那银行就找了一个信托公司,成立一个单一资金信托,让银行B来买这个信托计划,信托公司再通过这个信托计划给企业放款,那么银行B对这个企业一点都不熟悉它肯定不敢轻易来买这个信托计划,于是银行A就会对银行B出具一个承诺函或者一个远期回购协议,意思就是说如果企业有问题了,到期不能正常还款,那银行A就会无条件把这个信托计划买回来,帮企业垫款。在这个模式中,银行A成功的给自己的客户放了款,维护了客户,得到了存款以及一系列的后续合作机会,同时还节省了宝贵的信贷额度;银行B获得了一笔有银行信用背书的较高收益的同业资产,获得了利润,并且只计25%的风险资产,节约资本;信托公司获得了一笔可观的通道费。可见这个交易链条上的所有单位都获得了好处,咋一看皆大欢喜啊。但是对于监管层来说就变得很头疼,因为这并不计入信贷额度中,它就无法精确统计全社会的融资额以及融资需求,对整体经济形势的判断以及宏观调控政策的适时调整不利。
我发现讲了这么多始终没有谈到同业业务的风险,那我们现在回归正题。
作为一个经历了2013年6月份这种前无古人后也不一定有来者的市场巨变的同业业务交易员,我认为同业业务最大的风险是流动性风险,即期限错配问题!期限错配指的是用短期的负债来匹配长期的资产,因为众所周知负债期限越短利率越低,那么将短期的负债不停的滚动着借下去就能降低整体的负债成本,就能取得利润的最大化,但是那是在非常理想的利率平稳的市场环境之下!利用期限错配套利是一个非常具有诱惑力的东西,例如一笔6个月的票据买入返售的利率是6%,而同期6个月的同业负债的利率是5.6%,如果匹配的话只能赚40BP的利差,而同期7天的同业负债利率可能在3.0%,14天的在3.5%,一个月的在4%,如果是理想条件下,7天资金一直维持3%的水平,那么用7天资金一直错配下去就能获得300BP的利差,这就是错配的诱惑。从这个机制里就可以看出错配的风险在哪里了,因为你必须保证这笔资金到期后需要借到下一笔续上,如果续不上可能就要违约前一笔,而上一笔借给你钱的机构恰恰也是从别的结构借来的,这意味着一连串的违约,这对市场的影响是相当巨大的,会造成整体的信用缺失,有钱的机构也不向外融出了。此外如果资金利率高企,并且长时间维持高利率,可能出现亏损。2013年6月份的钱荒让所有有错配的机构都心有余悸,并且在当时确实造成了多起实质性的违约事件,并对市场造成了恐慌。

— 完 —

本文作者:鲍宏斌

【知乎日报】
你都看到这啦,快来点我嘛 Σ(▼□▼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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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银行的同业交易部门主要做一些什么事情?
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到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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