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看了下,大部分的回答怎么都在纠结题主引用的那句话,而忽略了延伸出的问题本身?

“重要性如何”不等同于“是否重要”,因为题主我觉得是认同真实感的重要性的——那么到底有多重要?我觉得对于“真实感”的讨论,真的不能离开文学里“不真实”的内容。

文学里的“真实”,个人认为,是全力为“不真实”服务的。

@王莫良提到了两个真实感:逻辑与环境。我仔细思考了下,觉得这两个可以合并为一点:对环境描写的真实,本身就是基于逻辑合理的基础。

我所认为的“两个真实感”,应该是逻辑的真实感和情感的真实感。
逻辑的真实基于客观观察,我们没法容忍作者用近乎弱智的答案来解释我们苦心思索的问题,这让我们觉得很“假”,这书很“没有意思”。这方面我觉得不用多举例。
情感的真实则更多来自我们的主观认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好比很多人讨厌网络种马文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觉得那些女人怎么这么没脑子,怎么就这样和男主角干柴烈火了?两个人之间发生了一个事件,这个事件会导致很多种情绪的滋生,而作者捡取其中的一种(仇恨,嫉妒,爱慕,自卑)进行强化,丰富文字张力。这种时候,我们就不会太刻意去强调所谓“逻辑“了,只求因果关系能让人接受即可。现在的网络文学对这方面会有所强化,以前只要啪啪啪就够了你们造么…

——而这两种真实感都是为了服务/强调/衬托文学的”不真实性“。

最不应当被忽略的一点是,人类对文学的追求(这里排除纪实性极强的自传、历史等等),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对现实社会的不满。我们都喜欢主人公默默努力,忍受屈辱,最后不断成长成为英雄豪杰的戏码——想想好莱坞。不否认现实中存在这类很励志的故事,但它终究只发生在少数人的身上。我们在社会里看到法律被践踏,于是我们想看到狡猾的罪犯被绳之于法;我们难以寻得美满的爱情,所以我们会希望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们感慨社会的不公,咒骂成功学的虚伪,但我们难道不爱《阿甘正传》和《幸福来敲门》么?(请不要把电影剧本排除到文学范畴之外)

那些不真实的结局,来自于“真实”的过程,而这让我们感受到希望。

文学的类型还有很多,大抵如是。科幻、奇幻、玄幻,唯有合乎逻辑的情节推理和“如真人一般冷静且冲动”的人物角色,才能让人在魔法的交锋和刀刃的碰撞间得见血液沸腾的刺激;侦探文学的犯罪手法让人深感自己智商之狭隘,本身是基于其手法的可实现性,以及现实生活中的“不可见性”;等等等等。

所以我觉得各位接下来讨论的时候,是不能单纯从真实感来作强调和立足点的,毕竟文学本身就是一门追求“不真实”的艺术。但是很显然:缺少了逻辑和情感的真实感,无论多么辉煌的结果都无法让人感同身受,无法让人为主人公感到高兴与自豪。

————主人公为了报杀父之仇练剑十年,第一个仇人还未和他交手便死于顽疾,第二个仇人刚和主人公打了个照面就因为贪污被官府抓走在牢里不堪拷打自尽,第三个仇人总算和主人公交手了,而且把主角打得不成人形,即将杀死主角的时候却因为多年修行的功法在这一刻突然反噬而死。主人公离开的路上还碰到了第二个仇人的女儿,她说她早就看不惯她爹了,现在她爹也死了,她愿意追随主人公浪迹天涯——

——浪你妹儿的涯啊!

— 完 —

本文作者:王晨皓

【知乎日报】
你都看到这啦,快来点我嘛 Σ(▼□▼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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