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国内信用评级机构从业。
@落蓝的答案非常完备, @张潇的答案则概括了资本市场企业评级的基本作业流程。补充一二,一点想法,不一定对。

首先,信用评级有其适用范围

信用评级评的是什么?总的来说,评的是受评对象的债务违约可能性。当然,有的公司也会同时关注可能带来的违约损失率(=违约概率*违约损失)

按受评对象来分,信用评级大体上可以分为主权信用等级企业信用等级债项(或单个金融产品)信用等级三大类。

主权评级就是我们常听说的“标普/穆迪/惠誉将希腊/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的主权信用等级由BB+下调到BB”之类。这里除了经济基本面以外,还涉及目标国的政治稳定度、地缘等多种因素。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大家熟知的御三家穆惠标以外,国内的评级机构大公国际也在研究院下设了国家风险部门开展主权评级,不过在国际上的公信力尚有待提高。主权这块不熟,不多说。

企业信用等级,更准确的说法是企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一是主体,二是长期。主体的意思呢,就是评的是这个企业本身,指的是在不考虑外部担保、土地抵押等外部增信措施的前提下,企业依靠自身经营与资产流动性偿付现有负债的能力。此能力越强,债务违约可能性就越低,级别就越高。

债项信用等级,指的就是资本市场上某一个具体券种的信用等级(违约可能)。这里的券种,可以是任何依照约定还本付息的证券或产品,如债券(公司债、企业债、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PPN等)、信托计划、券商/保险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等结构化资产等等。但是不包括股票,因为股票并没有还本付息的约定,买定离手生死各安天命。一般来说,债项信用等级就等于其发行主体的信用等级,但有担保方的(一般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债项级别自动调升到担保方主体级别。

不同类型受评对象的等级,一般来说是不具备可比性的,但是在一定范围内又有相关性。特别是主权评级,一般不能与企业和债项等级直接类比。但在同一个评级体系下,一般企业信用等级又很难高过所在国的主体信用等级。

然而,当前国内的评级公司在作业中给定的级别往往虚高。例如,国际市场上,中国的主权信用等级是“Aa3,稳定(穆迪);A+,稳定(惠誉);AA-,稳定(标普)”。该级别意味着国际评级机构认为中国经济总体向好,但存在一定问题,总体违约可能性较小。但在国内而言,一批体量巨大的中字头央企或规模巨大的民营企业都拥有AAA等级,该级别意味着它们:经营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很小,偿债能力极强,违约风险极低。此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石化双雄、铁总、中农工交建、国航、保利绿地万科恒大等地产集团等等。如此说来,我们岂不是该认定他们的偿债能力强于伟大的祖国母亲?

这就说到了另一个话题——

不同评级体系下的级别,不完全具备可比性

具体来说,国内评级公司在做国内业务的时候给出的级别,与国际资本市场上的级别(对,就是御三家穆惠标给出的级别)不具备可比性。

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有二。一方面呢,所谓Too big to fall的这些企业,当它们出现重大经营困难时(虽然基于其垄断地位与行政支持,该事件基本不会发生),市场预期会有政府作为最后防护网进行兜底。所以只要朝廷还在、天没变,这些企业的偿付基本不会没有着落,因此在国内它们就是实质上的AAA企业。至于朝廷本身么,你可以认为它的主体等级是一万个S,压根就不在一个位面上。

另(主)一(要)方(原)面(因)呢,国内资本市场评级机构现有六家(大公、中诚信、联合、新世纪、鹏元、东方金诚),这六家机构本身处于竞争关系。企业评级目前是由发行人自身进行付费,这一制度安排导致,发行人(尤其是大型优质企业)拥有强势的话语权,评级机构本身处于弱势。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发行人提前向各家机构咨询一遍,获取各家提供的预评估级别,挑其中最高的进行合作。因此评级机构为了获得承揽,不得不舍弃节操进行级别竞争,客观上造成了市场上整体的级别通胀。

其实关于这一点,国内另有一家评级公司,名唤作中债资信的(与中债增信两家公司均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资设立),提出由投资人付费的评级模式,声称这样即可强化评级机构的独立性与公正客观。恕我驽钝,我没有想到分散的交易结构下(提前找好金主的私募债除外),到底该由哪个投资人付费,如何付费,并让发行人接受、支持评级机构进场作业,从而得出一个并不粉饰发行人的信用等级?

不过,由于中债资信资质证照并未获取齐全(我很奇怪为什么这种背景的公司会卡在这个事情上),除了资产证券化业务强制要求必须由中债进行双评级外,好像没听说他家有什么业务。望有了解的同学予以解答。

— 完 —

本文作者:司武柳

【知乎日报】
你都看到这啦,快来点我嘛 Σ(▼□▼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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