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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苏州籍宫廷画家徐扬绘制的《姑苏繁华图》(局部),图中的苏州码头,停靠着无数运粮的漕船。

文_陈事美

细观古代中国,总有一个很拧巴的事实,那就是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常常“分居”两地,南北天各一方。为了解决这种“相思”之苦,往往需要在二者之间建立一种联结,如开凿运河以贯通南北,著名的京杭大运河便是如此产物。南北江河相连,两地牵手长饮“相思水”,如此的国家浪漫,让国人也是醉了。然而,在这浪漫的背后,则是皇权意志下的奢华与任性。为了供养京师地区,运河便成为了向统治者输送供给的专供渠道。其中,漕运调粮则是最主要也是最长久的一项浩大的国家工程。

什么是漕运制度?

历代京师地点不同,但调粮的形式基本大同小异。京师作为都城,人口众多,开销巨大,皇室、官吏、军队、百姓都会对粮食产生巨大需求。无论是长安、开封,还是北京均是如此,长安从关东调粮,开封从江淮调粮,北京从东南调粮。在政权初建时,调粮尚少,如唐朝初年,每年调粮大概只有10万-20万石。随着政权的稳固,机构越发臃肿,京师及周围地区迅速膨胀,调粮也大幅猛增,一般都会达到400万-500万石,甚至会达到700万石。古代一石换算成今天的计量单位为62.5公斤,500万石就是31.25万吨。

那年月,没有飞机、火车、汽车,长途运输粮食只有走水运最划算。海运风险大,内陆水运便成为首选。不是每一座京师都有河,没问题,人工挖呗。实在不行,就水路走一截,陆路再走一段。水路为主,陆运为辅,于是,便诞生了漕运制度。

明代宣德年间,漕运调粮达到顶峰,年调漕粮600万石,主要来自江浙、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整个过程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征收、二是运输、三是交仓。从征粮的各州县到最终的北京通州交仓,大部分靠运河的运输来完成。

漕运调粮,轮船运输,跨长江、越黄河,看似简单,实则不易。最初是直接长途运输至京师,但耗时长,风险大,后慢慢改为分段运输。明永乐十三年,漕运调粮实行支运法。即从征粮地到淮安为一段,从淮安到济宁为一段,从济宁到北京为一段。每段的枢纽城市都建有大型存储粮仓,逐段向北转运调粮。

运粮最初为民间负责,由当地粮长押运进京,后改为军运,由各地的卫所军负责。以至于后来逐渐形成了专门负责漕运调粮的部队,如设立总督漕运总兵官、督运参将、漕运都御史等军职,下辖13总,辖运军12.7万人。

以清代为例,户部云南清吏司统管全国漕运事务,在淮安设立漕运总督衙门,相当于漕运调粮办公室。在北京和通州各设有一个仓场衙门和坐粮厅,在各征粮省设立粮道衙门,各州县还要下设类似征粮办公室的机构。有单位就有编制,各级别大小官吏遍地走,如监督巡查官、征收监兑官、押运官、领运官、催趱官、漕仓监收官。反正吃的是皇粮,神马超编制、吃空饷都不在话下。

漕运中的细节

不管哪里的粮食,要想成为漕粮,必须经历一个“选美”的过程,即要对米的质量进行精挑细选。首先要求米要干圆洁净,而且无潮湿、没有任何掺杂方可装船,负责验收粮食质量的监兑官对此要出具通关米结才算正式过关。一旦装上船后,再有任何差错,监兑官、领运官及押运人员都要承担责任。如粮食验收未过关,将对交粮的各州县进行相应处罚。如果在验收时,就米的质量发生争执,监兑官要取样封存,送漕运总督和巡抚进行鉴定。

各地粮船在运河里往返,与如今的马路没啥区别。今天人们饱受堵车之苦,那时的运河上也会堵船。为了提高通行效率,清政府制定了严格的先后通行秩序。通行的先后次序以距离京师远近排序,山东河南粮船在先,江浙次之,两湖粮船在后,江西粮船在最后。如果南方各省的粮船与江浙的粮船同时进入港口码头,要优先让江浙粮船通行。省有省的排序,一省之中也有先后次序。如浙江省,嘉兴府第一,湖州府第二,杭州府第三。每个府的粮船还要进行编号,分为一二三四等帮。虽有严格的通行次序规定,但常有不守规矩者,搞得清政府屡次颁发禁令以强调秩序。

开车有速度设定,粮船同样也有。清政府对于粮船的每日航行里程都有严格的规定,如北上运粮,天津至通州段,每日航程顺流为40里,逆流20里。各航行段,因载重、航道、逆流顺流不同而采取不同的限速。北上为顺流,如直隶安陵至天津,航道畅通,约有578里,每日则限行58里,这个速度基本上已是最高速度。如此限定速度,主要是确保交粮日期,但存在航道与天气及人为各种因素,交粮总是会拖延。尤其是干旱季节,粮船常会搁浅,往往还要派大量的拔船与纤夫去拖运。

老百姓的沉重负担

调粮就需要粮船,负责漕运调粮的粮船都不是一般的小渔船,而是政府专门打造的大型商船。如此政府工程,自然造价不菲。康熙年间粮船最多,粮船共有1.4万只,每艘船最少承载600石,最高可达1200石。而此时每条船的造价也由明成化年的120两白银增加至1000两。明政府负责一半,清政府却负责五分之一,其余全部自筹,甚至还要负责押运的漕军承担,沉重的负担便转嫁给了粮农。农民在交粮时,每石米甚至都要多交五六斗的耗米,而漕军方面给出的理由则是路费开支及粮食损耗。

除了法定的额外付出以外,百姓还要面对漕粮大小官吏的勒索。粮食交兑时要面对收粮、运粮官吏的勒索,名曰“帮费”。勒索也是巧立名目,各种名头不少,就连一起吃饭喝酒也要算在内,叫“花经酒席”。运粮的漕军还要面对中途各大小漕务官吏的勒索,上至漕督衙门、下至河坝小吏等各级干部们也是蛮拼的。到了通州终点站交粮时,还会被重重扒皮。如御道、遮拦、巡路、探筒、旗尉等各路“小鬼”都要讨好。据统计,一年400万石的漕粮调到京师,仅额外付出的费用就高达14万两白银。

漕运调粮的严重腐败在清道光年间达到顶峰,大小官吏贪腐成风,各种帮费比清初时高出四十多倍,民怨沸腾,各种抗漕群体事件频发。嘉庆四年十月,山东德平县阎姓村民十几人忍无可忍,持刀枪杀入县衙,将知县砍伤。一些百姓更是走上了漫漫的进京上访路,嘉庆帝也是很无奈,多次批示,都收效甚微。咸丰年间,江浙等地爆发了多起大规模的抗漕运动。从此,漕运调粮不断衰落,再也任性不起来。

如今,退去奢华的京杭大运河变成了一条小河,有的地方甚至都已干枯无水,那些漕运调粮的任性往事更是犹如干涸的河床,早已被时代抛弃和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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