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两位邀!
现在手头事儿较多,所以这里简单地说一下:
分为两种情况:
- “应邀”:国内的演出公司或者剧院方,对国外某部戏感兴趣,在进行了初步评估后,主动向国外制作方或者演出方或者版权方发出来华演出的邀请。
- “硬要”:国外某部戏的制作方或者演出方或者版权方,对中国市场感兴趣,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国内演出商或者剧院方,希望来话演出。
这是initiation,之后的步骤都是差不多的:
- 双方确定即将赴华的演出制作版本,包括人员、舞美、音乐、灯光等演出相关方面;
- 中方提出演出计划,包括场地、日程、预估票价;
- 如第2点没有很大问题,外方如果需要(一般大中型音乐剧作品都需要),会事先派技术人员,或者委托相关第三方,对在华演出场地进行技术考察,确认技术条件是否符合;
- 双方再根据技术条件现状以及前面确定的演出规模,进行商务上的磋商,决定演出收入分配模式(一般分买断型和分账型),以及费用支付方式;
- 以上条件谈妥后,双方签订演出协议或者合同,然后各自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去执行。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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