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众创空间整合校内资源并提供平台面向我校全体在读学生及毕业3年内学生进行2016年度第二批入驻团队招募,具体事宜如下:
浙江工业大学众创空间由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浙江工业大学工创·梦工场、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创业苗圃组成,是学生在校内外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其中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位于屏峰校区养贤府三楼和朝晖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五楼,工创·梦工场位于屏峰校区养贤府二楼,学生创业苗圃位于江干区九环路9号B楼五楼。
浙江工业大学众创空间以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通过提供创新创业场地、公司注册、政策咨询、投融资中介、创业培训等,搭建集理论研究、创新创业指导、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众创空间服务内容包括:
1、场地服务
免费为入驻创业团队、创业公司提供办公场地(工位)、办公家具、办公网络。
2、培训服务
以课程形式免费对创业学生进行基础创业培训。
3、咨询服务
免费为创业团队、创业公司提供创业政策、项目运营咨询,以及基础法务、财务、税务咨询。
4、指导服务
免费为创业团队配备创业导师,指导创业实践。
5、“创享会”服务
定期组织“创享会”,邀请内部、外部创业团队进行路演和交流,邀请天使投资人、众筹达人传授融资经验,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家分享成功经验。
6、工商注册服务
免费为创业团队提供工商注册地址、工商注册咨询、工商注册代办。
7、融资对接服务
推荐优秀创业团队通过路演、洽谈会、竞赛等方式,对接校外投融资平台。
8、资金扶持服务
设有“‘浙报-阿里’极客计划”基金,无偿资助创业团队。
1、未注册企业,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读学生或毕业3年内学生,且2/3以上团队成员为我校在读学生或毕业3年内学生;已注册企业,公司法人须为我校在读学生或毕业3年内学生,股东中我校在读学生或毕业3年内学生所占股份合计超过30%。
2、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3、餐饮食品类创业项目不得入驻。
4、团队经营的产品涉及售后服务的,须在杭州有相应的售后服务部。
5、团队需提交完整可行的创业计划书或运营报告。
团队每次入驻期限为半年。半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且运营考核、日常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延期。
1、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入驻申请表(纸质稿一式四份+电子稿)
(2)创业计划书或运营报告(纸质稿一式四份+电子稿)
(3)信息汇总表(电子稿)
2、学校书面审核确定初步入围团队。
3、学校组织专家组以答辩方式确定最终入驻团队。
4、入驻团队签署《浙江工业大学众创空间入驻协议书》并提交相关资料。
1、创业项目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较高的科技含量。
2、创业项目具有可执行性、可落地性,或已经落地运营且运营状况良好。
3、创业团队人员结构合理。
4、创业项目具备良好的市场潜力、发展前景及盈利能力。
5、创业团队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受能力。
6、凡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考虑:
(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项目落地孵化。
(2)在创新创业类比赛中获奖项目落地孵化。
(3)有一定实施基础或已有入驻经历的项目。
1、原入驻团队继续入驻,需重新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2、有意向团队请于2016年12月29日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至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朝晖师生活动中心五楼校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屏峰养贤府三楼校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多媒体室
邮箱:twkwkjcy@126.com
联系电话:
0571-85290729
0571-88320758
注:相关申请材料请到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外邮进行下载
帐号:zjutiec@126.
密码:iec123456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
浙江工业大学创业学院
2016年12月21日
– END –
「360°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浙工大I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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