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一所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一直是重要标准。日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布了《至2016年底有效发明专利量前50名高校》和《2016年获发明专利授权量前50名高校》两项数据,我校以总数2722件继续位居全国高校第10位。
至2016年底有效发明专利排名前50名高校
序号
学校名称
有效发明专利量
1
清华大学
8002
2
浙江大学
7764
3
哈尔滨工业大学
5007
4
东南大学
4665
5
上海交通大学
4494
6
华南理工大学
3770
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635
8
天津大学
3598
9
西安交通大学
3088
10
浙江工业大学
2722
11
华中科技大学
2708
12
江苏大学
2634
13
北京工业大学
2594
1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526
15
山东大学
2460
16
电子科技大学
2360
17
哈尔滨工程大学
2187
18
同济大学
2169
19
东华大学
2050
2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969
21
大连理工大学
1965
22
中南大学
1921
23
吉林大学
1919
24
重庆大学
1909
25
北京大学
1888
26
河海大学
1852
27
四川大学
1751
28
江南大学
1745
29
北京理工大学
1686
30
北京化工大学
1635
31
陕西科技大学
1574
32
武汉大学
1548
33
苏州大学
1520
34
西北工业大学
1471
35
复旦大学
1454
36
厦门大学
1449
37
南京工业大学
1412
38
中国农业大学
1408
39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1403
40
中国矿业大学
1385
41
华东理工大学
1372
42
中山大学
1340
43
北京科技大学
1326
44
合肥工业大学
1321
45
上海大学
1314
46
南京大学
1288
47
武汉理工大学
1287
48
宁波大学
1215
49
常州大学
1201
50
昆明理工大学
1195
合计
116156
值得关注的是,2016年获发明专利授权量前50名高校中,除了传统的985和211名校外,浙江工业大学表现也相当抢眼,杀入了全国50强,展现了强劲的自主创新能力。
2016年获发明专利授权量前50名高校
序号
学校名称
有效发明专利量
1
浙江大学
1730
2
哈尔滨工业大学
1445
3
清华大学
1245
4
上海交通大学
1201
5
东南大学
1200
6
华南理工大学
1000
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956
8
江苏大学
884
9
北京工业大学
878
10
西安交通大学
870
11
电子科技大学
860
12
天津大学
783
1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761
14
华中科技大学
666
15
同济大学
658
16
河海大学
651
17
吉林大学
642
18
山东大学
638
19
哈尔滨工程大学
604
20
浙江工业大学
604
2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600
22
北京理工大学
581
23
重庆大学
539
24
中南大学
534
25
东华大学
516
26
武汉大学
510
27
大连理工大学
502
28
西北工业大学
458
29
昆明理工大学
453
30
江南大学
446
31
济南大学
445
3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四川大学
441
33
武汉理工大学
418
34
陕西科技大学
413
35
四川大学
413
36
苏州大学
408
37
常州大学
395
38
合肥工业大学
395
39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395
40
浙江理工大学
391
41
中国矿业大学
386
42
北京大学
381
43
东北大学
377
44
厦门大学
365
45
广西大学
353
46
上海大学
351
47
河南科技大学
350
48
福州大学
348
49
南京理工大学
345
50
宁波大学
341
2016年,以“浙江工业大学”作为专利权人的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五的学院分别是:
排名
学院
授权发明专利
1
机械工程学院
177
2
化学工程学院
90
3
信息工程学院
77
4
药学院
53
5
计算机学院
29
近年来,学校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技术与成果的应用,建立了完善的专利运用与保护机制,通过政策激励和服务质量提升为教师申请专利提供一系列支持和保障。
■ 2016年,学校出台了《浙江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6﹞16号),在专利申请的审查上,进一步规范了申请流程加强了审查力度,从源头保证了专利的技术先进性和文本质量,提高了专利授权率;在经费资助上,学校对专利申请费全额进行资助,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相关文件精神,对授权发明专利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七年的年费予以资助,实用新型专利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予以资助,外观设计专利资助授权当年的年费。
■ 在2016年制定的《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6﹞13号)中,学校加大了对高层次发明专利的奖励力度,对于美日欧发明专利每项奖励3万元。为鼓励教师对专利技术进行推广运用,促进专利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学校还对已许可实施的发明专利给予额外奖励。
■ 此外,为加强管理效能,提高专利服务质量,学校在2014年底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了考核与筛选,按照此前三年专利授理量、授权量以及服务质量,在13 家专利代理机构中精简到了 5 家,通过竞争上岗,极大激励了专利代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了专利服务质量,提升了专利授权数量。
据悉,学校下一步将出台《浙江工业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通过政策的引导进一步提升科研产出和服务能力,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让象牙塔里的专利成果真正对接市场,真正在市场中接地气,聚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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